Cai Ji Mi Ma Xia Pian - Zhou Xian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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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document discusses various financial techniques, focusing on methods for controlling a company's board of directors, acquiring more stock (through buyouts and other strategies), and considerations for maintaining control. It examines examples like the "Long-and-Happy Group" and "Henderson Land", illustrating the use of leveraged financial tools and the specifics of different stock types (A and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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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份 財技的⽬的 先前的討論,都是比較基本的原理。到了這裏,開始逐步深入,進⼀ 步討論比較深奧的財技概念。 我在第⼀章說過,財技是⼀種「⽬標為本」的操作⽅式,所以,究竟 如何操作財技,研究其⽬標,是先決條件。在這⼀部份的內容,所討 論的,就是使⽤財技的各種不同⽬的。 26 控制董事局 擁有⼀間公司的董事...
第六部份 財技的⽬的 先前的討論,都是比較基本的原理。到了這裏,開始逐步深入,進⼀ 步討論比較深奧的財技概念。 我在第⼀章說過,財技是⼀種「⽬標為本」的操作⽅式,所以,究竟 如何操作財技,研究其⽬標,是先決條件。在這⼀部份的內容,所討 論的,就是使⽤財技的各種不同⽬的。 26 控制董事局 擁有⼀間公司的董事局,就可以使⽤它的所有資源,幾乎相等於擁有 這間公司。從財技的⾓度去看,⽤越少的本錢,去控制⼀間越⼤的公 司,這種做法是最成功的。但是,正如我在上⼀章談過,你控有的股 份數量越少,其控制權便越是薄弱,越是容易遭到別⼈惡意收購。換 ⾔之,這是⼀個弔詭的情況﹕⽤越低成本控制⼀間公司,代表了成 功,但成本低,也即是股份少,這卻會造成控制權不穩。 因此,如何在這中間,找到⼀個最佳的平衡,即是說,成本既低,但 ⼜能牢牢的掌握著控股權,這才是最⾼的財技。我記得,在上世紀的 八⼗年代,我還在唸中學,那時候「怡置系」的幾間巨無霸公司還在 香港掛牌上市,常常看到經濟版的評論,說凱瑟克家族⽤八億元的成 本,控制著「怡置系」⼀百億元的財富,評論說這就是凱瑟克家族的 成功之處。 或許,我可以⽤另外⼀個更簡單的⽅式去表達﹕公司上市的⽬的,就 是為了賣出股票,因為每賣出⼀股,便收了⼀股的錢。所以,股票越 賣得多,收到的錢便越多,⼤前提是,收錢收到了最後,可別要將公 司也丟了才好。 26.1 李嘉誠和李兆基的例⼦ 李嘉誠擁有11間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包括了「⻑江實業」(股票編號﹕ 1)、「電能實業」(股票編號﹕6)、「和記黃埔」(股票編號﹕13)、 「和記電訊」(股票編號﹕215)、「和記港陸」(股票編號﹕715)、 「⻑江⽣命科技」(股票編號﹕775)、「⻑江基建」(股票編號﹕ 1038)、「TOM集團」(股票編號﹕2383)、「泓富產業信託」(股票編 號﹕808)、「匯賢房託」(股票編號﹕87001)、「志鴻科技」(8048)。 前3者更是恆⽣指數成份股。這⼀系列的股票,統稱為「⻑和系」, 是李嘉誠家族透過「⻑江實業」這⼀間旗艦公司,直接或間接,甚⾄ 是間接⼜間接,⺟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持有孫公司的股 份,孫公司控制曾孫公司的股份,⼀層⼜⼀層的控制下去,便持有了 11間上市公司之多。然⽽,李嘉誠主要持有的,只是「⻑江實業」⼀ 間公司的股票,從⽽便控制了11間上市公司。 在2012年底,這11間上市公司的總市值,⼤約是港幣⼀萬億元。李嘉 誠家族擁有的「⻑江實業」股票,⼀共有1,003,651,744股。以2012 年12⽉31⽇的收市價119元計算,李嘉誠持有的股票,總市值是 119,434,558,536元。換⾔之,李嘉誠家族是以⼀千⼆百億元左右的 錢,控制著⼀萬億元的巨型王國,槓桿比例是接近九成,這個財技, 不可謂不⾼。 這裏必須注明⼀點﹕李嘉誠家族在11間上市公司之中,並不⽌於持有 前述的1,003,651,744股「⻑江實業」。例如說,他也持有少量的「和 記黃埔」股票。但是,這些是⼩數⽬,不去算了,⼤致上、總括⽽ ⾔,他是以⼀千⼆百億元來控制⼀萬億元的王國,這是錯不了的⼤ 數。 ⾄於李兆基家族的「恆基系」,則是透過旗艦「恆基地產」(股票編 號﹕12),控有另外4間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控股權,分別是,「恆基 發展」(股票編號﹕97)、「中華煤氣」(股票編號﹕3)、「香港⼩輪」 (股票編號﹕50)、「美麗華酒店企業」(股票編號﹕71)。在2012年 底,這5間上市公司的總市值是3,448億元。 李兆基家族⼀共持有1,538,909,305股「恆基地產」,佔了該公司總發 ⾏股數的63.73%,如果以2012年12⽉31⽇的收市價54.7元計算,他 持有的股票市值是837,397,338,984元。換⾔之,他是以八百三⼗億元 的⾦錢,去控有三千四百億元的股票,槓桿比是七成多。 相比之下,李嘉誠的槓桿比率遠⾼於李兆基,因此,從這個⾓度的分 析之下,李嘉誠的財技也遠⾼於李兆基。 值得注意的是,乍看上來,李嘉誠的九成不到,和李兆基的七成多, 似乎相差不遠。但在數學上,七成多的⼀倍,是八成多,所以李嘉誠 的實質槓桿比率,是李兆基的⼀倍以上。 有關這⼀點,數學不精的讀者可能會有點混淆,搞不清楚﹕為甚麼七 成多的⼀倍,會是八成多呢?我可以舉⼀個例⼦,來作為說明﹕ 假設李嘉誠家族本來是⽤⼀千億元來控制⼀萬億元,槓桿率是90%。 現在,他忽然⼤有⻑進,控制的財富升了⼗倍,變成了以⼀千億元, 來控制⼗萬億元,那麼,現在他的槓桿率是幾倍呢?⼀千億對⼗萬 億,即是⼀千對⼗萬,答案是99%。 ⼗倍的絕對數值增⼤,只是從90%增加到99%,只多出了9%的槓桿比 率,以此類推,七成多的⼀倍,是八成多,這數字是沒錯的。 26.2 控股權的爭奪 ⼤股東通常也能夠控制董事局,也即是代表了管理階層,但是,在某 些情況之下,⼤股東和並沒有進董事局,⽽它和現存的董事局成員突 然鬧翻了,因⽽發⽣了控股權的爭奪戰,也是不時出現的事。 例如說,在2001年上市的「國際融資」(前股票編號﹕8004),在上市 後不久,便發⽣了股東爭拗。其中的⼀⽅,是持有39%股份的許尊 建,他並且控制了董事局。另⼀⽅,則是持有24%的朱靄君,持有3% 的梁⽟潔,以及持有7%的「數字地球」(股票編號﹕109),即今天的 「⾦威資源」),⾄於其餘的股東,則為公眾⼈⼠。這些「公眾⼈ ⼠」,當然也不⼀定全部都是真正的公眾⼈⼠,⼀部份⼈是「各具立 場,各為其主」,不在話下。 梁⽟潔等要求委任7名新董事,申請召開股東⼤會。然⽽,在股東會 中,許尊建引⽤了證監會條例的26條A,去作出反擊。這條例是因為 「國際融資」不是⼀間普通的公司,⽽是⼀間註冊的投資顧問,若然 有⼈購進超過35%的股票,等如收購了⼀間投資顧問公司,需要得到 證監會的批准。(周按﹕當時「收購與合併」的觸發點」是35%,⽽不 是現在的30%。) 由於當時梁⽟潔、朱靄雲和「數字地球」加起來的持股量,共有 35.54%,⽽許尊建指他們是「⼀致⾏動⼈⼠」,不但根據26條A,不 准在股東會中投票,甚⾄要引⽤《收購與合併條例》,迫使他們提出 全收購。結果是,梁⽟潔等⼈雖然不⽤付出巨額⾦錢,作出全⾯收 購,但是,也不能在股東⼤會中投票。 在股東⼤會中,如果計算梁⽟潔等⼈的投票,本應可以56%贊成, 44%反對,把新的7名董事加進去。但是由於她們的投票無效,於是 反對票的比例增加⾄72%,7名新董事便進不去了。 沒多久之後,原董事局把公司內的數千萬元現⾦,購進了北京的⼀間 寫字樓,公司的現⾦沒有了,⽣意也荒廢了。在2005年,這公司便清 了盤,在香港交易所除牌。 唉,這事件涉及的有關⼈等,全部都是我的好朋友,於今看來,這實 在是⼀場悲劇,許多的遺憾。所以,本段的寫作,完全是依照新聞來 編寫,我所知道的內幕故事,統統都不加進去了。 26.3 發⾏B股 世上⼀共有很多種不同的「B股」,各具特⾊。在中國⼤陸的B股,正 式名字是「⼈⺠幣特種股票」,在1991年開始發⾏。⾄於原來的、普 通的中國股票,則稱為「A股」。這是因為中國的股票向來只准中國 ⼈⺠購買,⾄於外國⼈,則只准購買B股。B股是以⼈⺠幣作為⾯值, 但卻要⽤外幣來買賣。同時,A股和B股所享有的公司權益雖然相同, 可是,A股有A股的發⾏數量,B股也有B股的發⾏數量,兩者是不能 交換買賣的,所以,在市場價格上,A股有A股的價格,B股有B股的 價格,兩者的價格可以⼤不相同。 在2001年,中國公⺠准許購買B股了,到2013年,香港⼈也給准許購 買中國的A股了。 ⾄於香港的B股,則完全是另外的⼀回事。 這⼀種B股,是⻄⽅⼈發明的⼀種股票⽅式,主要的⽬的,就是讓原 有的⼤股東,⽤更低的成本,去擁有公司的控制權。它相對於A股, 所享有的⾯值、股息等等,都是⼤折讓,例如是20%,或者是10%, 因為它必須要很低很低,才能夠達到以⼩控⼤的⽬的。然⽽,B股雖 然甚麼都是折讓,卻有⼀種權益,和A股是完全相同的,就是投票 權。 所以,只要⼀個⼈擁有了⼤量的B股,就可以控制⼀間公司了。由於B 股的成本較低,他便能夠做到以較低的成本,控制更⾼市值的公司。 當然了,公司發⾏B股,是需要股東⼤會通過的,反過來說,如果股 東們要取消B股,也要召開股東會,通過了便成了。 香港的第⼀家B股的公司,是成立於1857年的「會德豐」(股票編號﹕ 20),⽽它旗下的上市公司,如「連卡佛」(1999年給私有化)和「聯邦 地產」(2003年給私有化),都有發⾏B股。在1973年,「太古洋⾏」 (股票編號﹕19)亦發⾏了B股,1987年,「怡和集團」亦送出B股紅 股。 當⼀間公司發⾏了B股之後,⼤股東可以沽出部份A股,但依然可以保 存有控股權,這是⼀個非常有效的套現⽅式。但是,在1989年之後, 香港交易所修訂了條例,除特殊情況之外,不再考慮B股上市。 現時香港碩果僅存只有⼀間B股公司,就是「太古股份B」(股票編 號﹕87),因為這是歷史的遺留,沒法⼦。值得注意的是,在爭奪控制 權的時候,B股的相對價格比較⾼,因為其投票權有價,是值錢的。 但是,當控制權不成問題時,B股的相對價格,相比起A股⽽⾔,反⽽ 會有折讓,這是由於B股的流通量比較低﹕流通量⾼的股票,有溢 價,流通量低的股票,有折讓,這是定律。所以,「太古股份B」的 價格,相比起「太古股份A」,⼀般⽽⾔,也有折讓。 話說在美國,股神巴菲特的「巴郡」(Berkshire Hathaway)在1996 年,也發⾏了B股,⾯值是A股的1/30。沒錯,這些B股,就是拆細了 的股票,⽽且,不單是拆細,這些B股還沒有投票權。沒有錯,是沒 有投票權,所以巴菲特本⼈並不會持有B股。換個說法,巴郡的B股的 條款,比起香港的B股,更加揾笨,因為香港的B股,最少還有1成⾄2 成的投票權,但是,巴郡的B股卻是沒有投票權的。然⽽,誰教巴菲 特是股神呢?他所發⾏的「揾笨B股」,豈不也是給⼈⼀掃⽽光。反 正,散⼾買股票,不是為了投票,⽽只是為了贏錢,更加不是要獲得 控制權! 最後的消息是﹕在2010年,巴菲特再次把B股拆細,1拆50,根據其 巴菲特傳記作者Andrew Kilpatrick的說法:「以後⼈⼈都買得起巴郡 的股票了。」 26.4 資產折讓 我在前文說過,資產放在上市公司之內,會有折讓,因為上市公司應 該持有⽣財⼯具,⽽不應持有資產。問題在於,如果上市公司持有資 產是無效率的,那麼,為何很多的上市公司,仍然持有⼤量資產呢? 隨便舉出⼀些例⼦,在2005年,「新鴻基證券」對「泛海國際」(股 票編號﹕129)的股價折讓是58%,在2013年3⽉1⽇的報紙報導,交通 銀⾏國際估計,「新鴻基地產」(股票編號﹕16)每股資產淨值為192.8 元,比較當時的股價,資產淨值折讓38%……資產折讓的例⼦實在太 多了,數也數不盡。 為甚麼會有這樣的資產折讓呢?在這情況之下,為甚麼⼤股東不去私 有化這公司,⼜或者是,反了過來,股⺠不去購入這股票,去作出⼀ 個套戥呢?簡單點說,為甚麼這些平貨沒有⼈買呢? 也是正如我在前文的所⾔,這是由於管理權是有價的,股價的折讓, 是去到了管理權的⾝上。從⼤股東的⾓度去看,雖然⼩股東能夠以資 產折讓的價錢,去買到股票,可是,這⼜有甚麼⽤呢?⼤股東的想 法,是以更低的成本,去擁有公司的控制權,這個⽬的,始終是達到 了,就算是資產折讓,⼜有甚麼所謂呢?反正⼤股東所付出的「成 本」,不過是股息⼀項⽽已,但是同時,⼤股東卻已經得到了「以⼩ 控⼤」的⽬的。 26.5 防⽌董事局的被奪權 現在⼤家已經知道了,控制董事局是如何重要的⼀回事。反過來說, 如何防⽌董事局的被奪去,亦是重要的財技。 鞏固控制權的⼿法,有很多,例如說,在上世紀的八⼗年代,「怡和 集團」為了防⽌華資⼤亨去敵意收購,便和其旗下的「置地集團」互 相持有對⽅的四成股權。在近年,香港財技⾼⼿最喜歡⽤的⼿法,是 向公司「種」下⼀條債務,例如說,發⾏⼗億元的債券,債主是⾃ ⼰﹕如果有⼈敵意收購上市公司,便得還債⼗億元給⾃⼰,這當然嚇 怕了所有的潛在敵意收購者了。對於防⽌公司被⼈敵意狙擊,這⾃然 是好事,但是,這對於公司的形象、賬⽬、股價,都是壞事,⾃然也 會影響到公司的未來發展,究竟這是有利,還是有害,就⾒仁⾒智 了。 26.6 ⼩結 從以上的故事,我們可以得知控股權在財技中的重要性﹕如果財技不 精,連⼤股東,也可能會喪失公司控股權,那些以⼩控⼤、以⾼槓桿 來控制公司的老闆們,豈非更是⼀等⼀的財技⾼⼿? 27 獲得更多的股票﹕私有化和其 他 股票是有價值的東⻄,如果能夠⽤⼀個低價去買到股票,便是⼀盤有 利可圖的⽣意。從獲得更多的派息,到鞏固控制權。在很多⽅⾯,⼤ 股東或董事局都⼤有理由,希望獲得更多的股票,甚⾄,他們必須擁 有更多的股票,才能夠在將來把它們賣掉,都是理由之⼀。 從這個⾓度看,以低價買到股票,也是財技的⼿法之⼀,⽽且還是非 常重要的財技⼿法。 27.1 如何把股價壓低? 以低價購入股票,最重要的兩個字,就是「低價」。究竟如何把股價 壓低呢?正如我的良師⼤凌張的⾄理名⾔﹕只要不理股價,它⾃然就 會向下⾛的了。可是,這顯然不是⼀種積極的法⼦,⽽且,等待市場 ⼒量,把股價慢慢的壓下來,時間未免太⻑了。 我在第三部份的「公司的價值」中,列舉過很多提⾼股票價值的⽅ 法,例如說,搞好形象,迎合市場;發⾏更多的股票;製造虛假買 家,粉飾賬⽬,甚⾄是做假賬,都是提⾼股票價值的⽅法。理論上, 如果要把股價壓低,⽅法⼗分簡單,只要把上述的⽅法,統統逆向操 作,那便成了,例如說,⾃⼰⼤⼿砸出⼤量的股票,便可以有效地把 股價壓低了。 剛才說到,⼤凌張說的名⾔﹕只要不理股價,它⾃然就會向下⾛的 了。為甚麼會有這個情況呢?因為我們說過很多遍,股票的流通量, 是決定其價格的因素之⼀,流通量越低,它的價格便越低,所以,只 要不理它,讓它縮減成交,股價⾃然會向下⾛。這就是「⼤凌張名 ⾔」的正解。 股票的成交是沒有負數的,但是股價可以下跌,所以,如果⼤股東在 市場沽出股票,也會造成股價下跌的後果。當然了,⼤股東公開的沽 出股票,代表了他對公司前景的不看好,對於公司的形象,很是不 利,這也會有效的壓低股價。 27.2 從市場買進股票 把股價壓低只是第⼀步,第⼆步是買到股票。換⾔之,壓低股價只是 ⼿段,以低價買進股票,才是⽬的。這正如送禮物是⼿段,把美女追 到⼿,才是⽬的。 然⽽,以低價買進股票,也有很多種不同的⽅法,以下列出幾種普遍 的做法。 27.3 從市場購入 最簡單的⽅法,當然是在市場上買進這些低價股票,就跟所有的散⼾ ⼀樣。這種做法的好處,是簡單、直接,⽽且完全合法。但是這種做 法,也有⼀個壞處,就是你以低價買進的同時,其他⼈也可以⽤同樣 的價錢買進,說不定其他⼈比你更⼿快,買得更多,那麼,你便是變 相的吃虧了。 在法例上,對於擁有超過總發⾏股數超過5%的股東,必須向交易所申 報持股量。此外,在⼤部份國家的法例,⼤股東的增持股票,也是有 限制的。以香港法例為例,如果⼤股東擁有30%⾄50%的股票,每年 不能購進超過2%的股票,否則便要提出全⾯收購。這等於說,如果是 只持有30%⾄50%,要想藉著公開增持股份,以鞏固⾃⼰的控制權, 是受到法例所束縛的。 27.4 配售新股 如果不想其他⼈也可以同⾃⼰⼀樣,⽤低價購進股票,則可以⽤上另 ⼀個辦法,就是增發新股,也即是印刷新股票。當然了,對於⼤股東 配售股票給⾃⼰,法例是不允許的,但⼤股東卻可以把這些股票配售 給⾃⼰熟悉的朋友,便可以達到相同的⽬的。 例如說,在2005年,「兒童基⾦」累積了⼤量的「新世界發展」(股 票編號﹕17)的股票,由於當時「新世界發展」的控股公司「周⼤福企 業」只持有1,219,100,242股(⼗⼆億股),也即是35.26%的股票,控制 權並不牢固,所以兒童基⾦的增持,威脅到「周⼤福企業」的控股 權,因此,「新世界發展」便配售了2.8億股,作價11.5元,佔了當時 總發⾏股數的8.02%,也即是已擴⼤了的股數的7.42%。 這些股票的承配⼈,不消說,都落入了其⼤股東,也即是「周⼤福企 業」的鄭⽒家族的友好的⼿上,這其中,還包括了喜劇泰⽃周星馳。 既然股票落到了友好的⼿上,當然也是鞏固了⼤股東的控股權。 27.5 供股 除了配售新股之外,還可以採⽤供股的⽅法。在理論上,供股是每⼀ 個股東都能擁有的權利,可是,由於供股要付錢,並不是每⼀個股東 都有能⼒付出這筆錢,⼀定會有⼈放棄供股。在這個情形之下,股東 便可以乘機得到更多的股票了。 供股的藝術千變萬化,有著很多不同的應⽤,⾃然也不⽌於只是「獲 得更多的股票」。在下文,我將會有專章,去論述有關供股的⼀切。 27.6 私有化殺得更快 無論是從市場購進、配售新股,或是供股,都只能夠買到部份的股 票,只有⼀種⽅法,是可以快捷地吃掉整間公司,連骨頭都不剩的︰ 就是「私有化」。 「私有化」(privatization)有兩個意思,⼀個是把國有企業變成⺠營企 業,其中有很多不同的具體⽅法,例如說,香港政府的把「港鐵」(股 票編號﹕66)和「領匯」(股票編號﹕823)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另⼀種 意思,則差不多是相反,意指⼤股東向其他股東全⾯收購公司的股 權,也即是把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買光,從⽽使這公司從變回私⼈公 司,其上市地位亦會被取消。 ⽤另⼀種說法,這⼀類的私有化就是把公司上市的逆向操作。 27.6.1 私有化的條件 私有化的三個先決條件是﹕ 1. 公司擁有優厚的資產或業務,更理想的情況,是公司有著很多的現 ⾦,私有化成功之後,收購者便可以提取這些現⾦,去彌補私有化的 成本了。 2. 公司的股價⼗分低殘,與其資產值有著很⼤的差距。當然了,正如 前文所⾔,股價的低殘是可以⼈為地做出來的,只要持之有恆地運 作,任何股票的股價都會拾級⽽下。 3. 公司的資產價,必然遠遠⾼出「殼價」。正如前文所分析,⼀間公 司的上市地位是有價的,在我執筆撰寫此文的時刻,⼀個「殼股」的 價值,⼤約是三億元左右,如果把公司私有化了,等於這三億元的殼 價也化為烏有,這⾃然是划不來的事。要把這三億元殼價扔進⼤海 裏,先決條件就是必須能夠賺到遠遠超出三億元的錢,這才划算。 27.6.2 私有化的成本和效益 ⼀般來說,公司的資產值,相對於股價的折讓,必須要⾼於⼀半或以 上,提出私有化才有利潤可⾔,因為私有化的成本⼗分⾼﹕ 1. 收購者必須提出溢價,才能夠吸引到⼩股東願意出售股票,這個溢 價最少得是市價的兩成以上,否則這項收購便沒有吸引⼒了。 2. 私有化需要現⾦來收購,除非收購者⾃⼰擁有⼤量的現⾦,否則必 須向財務機機求助,如此⼀來,就是要付出利息成本。所以,在私有 化的過程中,要付出⼀筆⾼昂的利息。值得注意的是,就是私有化失 敗了,這筆利息成本也是要付出的,因為必須有現⾦在⼿,肯定交易 可以成功進⾏,交易所才會讓收購者提出收購計劃,⽽財務機構在提 供了備⽤信貸,就算還未「提款」(drawdown)時,也是得付出利息或 ⼿續費的。 3. 種種瑣碎的法律文件、會計⼿續、證券⾏的⼿續費等等,也是不菲 的成本,⽽這些都是不得不付,甚⾄是收購不成,也得付出的。 4. 很多時候,要想收購成功,可能得進⾏⼀些「秘密⼯作」,有關這 些⼯作,下⾯的「電盈種票案」將是⼀個例⼦。⽽這些「秘密⼯ 作」,也要付出成本的。 5. 私有化的收購,不⼀定會成功,可能功敗垂成,失敗收場。潛在的 失敗可能性,是風險。從某⾓度看,風險也是成本之⼀,在計算時, 得把「風險成本」也打上去。 6. 既然要付出成本,那就是當成功時,必須要得到合理的回報,這個 收購、這宗⽣意,才做得過。所以,合理利潤也得打上去,才能夠完 成私有化⾏動的成本與回報的計算。 經過無數前⼈實踐出來的精密計算,私有化⾏動最少要有五成的折 讓,才叫做有成本效益,值得作出這項「冒險收購」。當然了,如果 有超過五成的折讓,那就更理想了,皆因利潤是越多越好的,那⼀個 ⽣意⼈會嫌錢多呢? 27.6.3 私有化的時機 但從另⼀⽅⾯看,錢是沒有⼈嫌多,為甚麼⼈們不等到股價跌得更 低,賺更多錢時,才提出私有化呢?畢竟,折讓五成以上雖佳,但如 果等到它折讓七成、八成時,才提出私有化,豈不是更為理想嗎? 答案在於﹕ 1. 私有化通常是在股價低殘的時候,才好進⾏。股價之所以低,往往 是由⼤市氣氛所影響,如果再等下去,當⼤市的氣氛變好,就算是收 購者出盡了九⽜⼆虎之⼒,去壓低股價,股價也不⼀定會跌下去,反 ⽽可能會上升。 2. 私有化也很可能是在公司的業務位於低潮時,才去進⾏。當公司的 業績快將⾒底回升時,正是提出私有化的好時機,如果收購者再等下 去,說不定會延誤了時機﹕當公司亮麗的業績公佈出來之後,股價便 會上升,反⽽不利於私有化。 3. 時間是⾦錢,如果今天可以賺錢,為甚麼要等到明天呢?今天提出 私有化,賺到50%的折讓,與5年後提出私有化,賺到了65%的折 讓,計算下來,還是先賺50%,雖然賺得較少,但賺得較快,更為上 算,因為5年之後的事,誰去管得! 27.6.4 私有化的最佳策略 前文已經分析過,私有化是⼀種賺錢的⾏為,理論上,⼤股東擁有的 股票越少,私有化的利潤就越⾼。可是,在實際的運作上,這個現象 反⽽是倒轉過來,私有化的個案,多半是⼤股東擁有很多很多的股 票,才會提出。原因如下﹕ 我們在前⾯討論過,財技的本質,就是⽤最低的成本,去控制最多的 資產,因此,公司上市的作⽤,就是令公司的股東越多越好。當牽涉 到私有化時,其實是這個如意算盤失敗了,不能不使出的「B計 劃」。試比較兩者﹕ 1.⽤10億元的資本,控制到100億的資產,以⼩控⼤。 2.假設資產股價折讓是50%,⽤10億元的資本,再加40億元的收購 價,去提出私有化,那即是⽤50億元的資本,去擁有100億元的資 產。 以上兩者,何者更為划算?何者的財技更⾼呢? 就算有的⼈⼗分硬頸,喜歡100%擁有⼀件資產,遇上這種情況,也 沒有⽤。因為﹕ 1. 如果他只持有少量股份,卻要收購⼤量的股份,他,有沒有這筆現 ⾦,也成為疑問。你拿著10元,可以問銀⾏去借5元,來做收購,這 個⼗分容易。可是,你拿著5元,問銀⾏去借10元,來完成收購,這 當然是困難得多的事了。 2. 私有化計劃必須要股東⼤會通過,⽽且要有75%的出席股東贊成。 ⼤家都知道,私有化是「合法搶錢」的⾏為,如果⼤股東居然沒持有 接近75%的股票,⽽要經過被搶錢的苦主的同意,才能夠通過這項搶 錢⾏動,這是不是「不可能的任務」呢? 27.6.5私有化的過程 ⾄於私有化的過程,第⼀當然是⼤股東提出⼀個收購條件,也即是私 有化⽅案,其中有⼀個作價,多半是現⾦,⼜或是股票,也可以是現 ⾦加上⺟公司的股票。理論上,還可以提出其他的要約條件,例如 說,⼀張債券,甚⾄是送⼀瓶紅酒,也都可以,不過沒有⼈這樣做 過,就算這樣做,也不會有⼈傻到居然答應。 ⼤股東並且須於21⽇之內,向股東發出通函,邀請他們出席股東⼤ 會。在股東⼤會之中﹕ 1. ⼤股東及其⼀致⾏動⼈⼠不能投票。 2. 超過75%的出席股東,都投了票去通過。 3. 反對票不能超過10%。 4. 投反對票的⼈數,不能超過出席股東總⼈數的50%。 只要要符合了以上的3項條件,私有化便會通過。到了這個時候,公 司的⼩股東不管是在股東⼤會中投了同意票,還是投了反對票,都會 收到收購者的⽀票,⽽他⼿上的股票,當然也化為廢紙了。 5. 如果私有化被否決,在12個⽉內,不能再次提出私有化建議。 27.6.6私有化的例⼦ 「和電國際」(前股票編號﹕2332)是「和記黃埔」的⼦公司,經營流 動電話和固網電訊業務,業務地區包括了香港、澳⾨、印度、以⾊ 列、斯⾥蘭卡、印尼、越南等地。它在2004年,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上市之後,它曾經有輝煌的⽇⼦﹕在2007年,它把持有的67%印度業 務「Essar」的股權,賣給了Vodafone,作價1,022億元,並且因⽽此 ⽽派出特別股息6.75元,⺟公司「和記黃埔」因⽽收到了160億元。 在2008年,「和電國際」持有370億元現⾦,因⽽⼜派息7元,「和記 黃埔」收到了203.35億元。在2009年,它把香港和澳⾨的業務,分拆 出來上市,就是「和電香港」(股票編號﹕215)。同年,它⼜出售了所 持有的 Partner Communications 的51%股份給以⾊列的跨國公司 Scailex,作價是107億元。 到了這個時候,「和電國際」已經把最值錢的印度和以⾊列業務都賣 掉了,⼜把香港和澳⾨業務分拆上市了,「和電國際」的歷史任務也 完結了,⺟公司認為它再也沒有維持上市地位的必要性。然後,在 2010年,在「和電國際」的股價是1.65元時,「和記黃埔」⼜以每股 2.2元,即是⽤了42.3億元,把「和電國際」私有化了,⼀切⼜還原基 本步了。 27.6.7私有化的失敗例⼦ 前⾯說過了,要通過私有化,得要有3項條件,其中的第1項﹕超過 75%的出席股東,都投票通過。要做到這⼀點,並不困難,因為⼤股 東往往持有接近75%的股票,這⾃然有利於通過私有化⽅案。 但是,要通過第2項和第3項條件,卻是並不容易,因為正如前⾯的分 析,私有化的先決條件,就是資產值⼤幅⾼於股價,這樣⼀來,⼤股 東藉著提出私有化,就可以合法搶⾛⼩股東的權益。但是如此的「合 法搶錢」,⾃然會引來⼩股東的反抗。 「鱷⿂恤」(股票編號﹕122)成立於1952年,1971年上市,是老牌的 上市公司,經營時裝的零售和批發。在2009年,每股資產淨值是 0.983元,⼿頭現⾦有1億元,其中最值錢的資產,就是在觀塘的鱷⿂ 恤⼤廈,當時正在拆卸重建,總⾯積有24萬呎,單單是這件物業的估 值,已經是9億元,⼤約是每股0.9元左右。 在當時,它的股價⻑期徘徊在0.2元左右。在這之前的3年,由林建名 以0.62元的代價,向弟弟林建岳收購了51%的股權,成為了⼤股東。 就是在3年後的2009年,林建名提出私有化,作價0.4元,資產折讓率 接近57%,後來,林建名更把收購價提⾼⾄0.42元。這個作價,涉及 現⾦是1.2億元,如果扣除公司的現⾦,林建名實際只需要付出0.2億 元的現⾦,⾃然是⼗分划算之⾄。 在林建名提出收購期間,「鱷⿂恤」多出了42名股東,有的是「鱷⿂ 恤」的員⼯,有的甚⾄是全家總動員,⼈⼈都是股東,都來參加股東 ⼤會,投票贊成通過私有化。很可惜,在股東⼤會時,雖然是超過了 ⼀半的出席股東投票贊成私有化,符合了⼀個條件,但是其餘的兩項 條件﹕75%以上的股東贊成、10%以下的股東不反對,也許正是因為 這宗收購對於⼤股東太過划算,⼩股東卻太過不滿,所以這兩項條件 通通不能達到,結果就是私有化失敗。 簡單點說,吃得太盡,因⽽吃不到,這是私有化失敗的常⾒原因。但 是,如果沒有⾼昂的利潤,⼜怎值得費神去搞私有化呢? 27.6.8 「電訊盈科」種票案 正是由於私有化⽅案的不容易成功,所以,⼈們往往會想出種種票的 點⼦,為了增加成功的機會率。這些點⼦,從某個⾓度去看,也是 「財技」的⼿法。 在2008年,「電訊盈科」的兩個⼤股東「盈科拓展」和「中國網通」 提出,以4.2元的價格,去私有化「電訊盈科」(股票編號﹕8),作價 是4.2元,⽽停牌前的股價則是3.45元。稍後,兩位⼤股東⼜把收購價 提⾼⾄4.5元。 ⼀個多⽉之後,獨立股票評論員David Webb公開表⽰,收到匿名網⺠ 的舉報,說有⼈和保險經紀提供⼀⼿,即1,000股「電訊盈科」股票, 但要簽署投票授權書,在會議投票⽀持私有化建議。David Webb翻查 股東名冊,發現有些⽇⼦之內,有數以百計的1,000股成交和轉⼾記 錄,其中有部份來⾃同⼀間保險代理公司。他遂把這事件向證監會和 廉政公署舉報,交由政府去調查此案。 沒多久之後,《壹周刊》也報導了﹕「中央股票過⼾處登記的⼀千三 百多名股東中,有⼀群澳⾨幫及與賭場密切關係的⼈⼠突然成為電盈 股東;無獨有偶,⼤劉劉鑾雄旗下的證券⾏天發證券也是電盈的『⼤ ⼾』。⽽與澳⾨賭場甚有淵源的⾦利豐證券老闆朱太,更全家出動做 電盈股東。」 在2009年的股東⼤會中,出席股東有94.2%的⽀持票,5.7%的反對 票,反對⼈數也不超過⼀半,私有化議案正式通過了。 在股東⼤會時,證監會⼀直派⼈監察投票過程,在股東⼤會之後,證 監會派⼈取⾛了表決的投票記錄,在19⽇後,證監會引⽤《證券及期 貨條例》,向⾼等法院提出反對「電訊盈科」的私有化。 初審時,⾼等法院裁決「電訊盈科」在私有化的過程中,並沒有觸犯 任何法例,因此批准電盈私有化。證監會⾺上提出上訴,結果是上訴 庭⼀致裁定,證監會上訴得直,否決電盈私有化。 27.6.9 「南太電⼦」私有化變清盤 「南太電⼦」(股票編號﹕2633)是⼀間⼯業公司,製造電⼦產品,⼤ 股東是「南太集團」,老闆叫「顧明均」。 在2004年,顧明均捐了1億元給浸會⼤學,因⽽聲名⼤響,⼀個⽉ 後,他旗下的「南太電⼦」申請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招股價是3.88 元,賣的全是舊股,換⾔之,是由⺟公司套現七億多元,上市的⼦公 司是沒有集資的。上市的當⽇,已經插穿了招股價,之後⼀直在招股 價以下,不停猛跌,到了年底,跌穿了2元。 在2005年,⼤市轉好,「南太電⼦」的股價最⾼升⾄2.8元,跟著⼜ 跌回到2元的⽔平。然後,在年中,「南太集團」在市場減持了⼆千 三百萬股「南太電⼦」,股價介乎1.62元⾄1.9元之間,令到它在4天 之內,急跌了三成。 在這件事後的⼀個⽉,顧明均向傳媒解說﹕因為深圳廠房需要融資, ⼜不想問銀⾏借錢,所以⺟公司只有出售「南太電⼦」的股份。同 時,顧明均亦表⽰,「南太電⼦」旗下盈利能⼒最⾼的公司「世 成」,儘管已經通過上市聆訊,亦花了過千萬元上市費⽤,但是「因 為市場唔睇好⼯業股」,所以擱置了上市。這樣⼀來,「南太電⼦」 的前景變成了全無幻想,股價繼續急跌。 ⼜過了⼀個⽉之後,「南太電⼦」的股價創了新低,到達1.14元,⺟ 公司提出全⾯收購,也即是私有化,作價是1.8元,較市價溢價 47.5%,即是上市價的⼀半還不到,涉及資⾦四億多元。 換⾔之,⺟公司「南太集團」在這⼀上市⼀私有化之間,假如成功 了,如果不計成本,在17個⽉之內,淨賺三億多元。 不過,很「可惜」,這⼀次的私有化計劃,由於有超過⼀成的股東投 反對票,因⽽不能通過。 在2009年,「南太集團」⼜再提出了第⼆次私有化,這⼀次的作價更 低,只有1.5元,當然⼜給⼩股東否決了,贊成票只有88.46%。於 是,「南太集團」⼀計不成,⼆計⼜⽣,提出了⼀個破天荒的計劃, 就是提出把「南太電⼦」清盤。 所謂的清盤,就是把公司的資產全部賣掉,然後按照股權比例分錢給 股東,其中當然包括了「南太電⼦」。按照清盤程序,「南太電⼦」 的業務必須公開招標拍賣,可是,這公司⽋⺟公司的債務⾼報2.8億美 元,買家必須償還這筆巨款。如此⼀來,如果把「南太電⼦」的業務 賣掉,毫無疑問,唯⼀的買家就是其⺟公司,換⾔之,就是變相的私 有化。「南太集團」聲稱,在清盤之後,⾄少向每股股東派發1.52 元。 按照法例,股東⼤會要通過清盤,必須有75%股東通過,卻沒有少於 10%出席股東投反對票這⼀項,⽽由於⺟公司「南太集團」擁有 74.88%的股票,這等於就是變相私有化了。 證券界形容這次史無前例的清盤計劃是「曲線私有化」﹕「極具創 意,甚為霸道」。證監會的反應,是對「⾃願清盤」這件事作出譴 責,並且禁⽌⼤股東使⽤香港證券市場設施兩年,但是,為了給⼤股 東⼀條出路,容許「南太電⼦」無需等待⼀年,⾺上再次申請私有 化。 於是,在2009年,「南太集團」第三次提出私有化「南太電⼦」,⼩ 股東們實在經不起⼀⽽再,再⽽三的折騰,終於以90.57%的贊成票, 通過了最後⼀次的私有化建議。 最後⼀提的是,在「南太電⼦」成功私有化之後,在1年之後的2010 年,它的全年銷售量升了31%,盈利增加了27%。 ⼀條純屬知識性的問題是,如果私有化再三失敗了,它的經營會不會 如此成功呢? 如果按照我對財技的知識去作出判斷,如果它的私有化失敗了,盈利 將會⼤跌。這是因為前述的⼀條2.8億美元的債務,只要是在利息⽅ ⾯,有所調節,例如說,加息5%,已經需要每年多付出1.092億港 元,⾜以把其盈利吃掉了⼀個重要的部份了。在財技⼿法上,這就是 我前⾯說過的「種債」。 27.6.10 以賣出資產來變相私有化 「南太電⼦」企圖⽤清盤來變相私有化的計劃,是失敗了,主要是因 為提出「⾃願清盤」太過嚇⼈,引起了公眾的嘩然,⾃然也觸動了證 監會的神經,結果是以失敗告終。 話說,「恆基系」的李兆基才是財技的箇中⾼⼿,⽤了另⼀種「曲線 私有化」的財技,清脆俐落地成功了。 「恆基發展」(股票編號﹕97)是「恆基地產」(股票編號﹕12)的⼦公 司,其擁有最為貴重的資產,為「中華煤氣」(股票編號﹕3)的39.6% 股權,以及「美麗華酒店」股票編號﹕71)和「香港⼩輪」(股票編 號﹕50)的股份。 在2005年,⺟公司「恆基地產」提出私有化⼦公司「恆基發展」,條 件是每2.6股⼦公司的股票,可換取⺟公司的1股。換⾔之,如果私有 化成功,⼦公司「恆基發展」的股東的股票沒有了,但是,卻可以憑 著⼿頭的股票,以每2.6股兌換1股的比率,得到⺟公司「恆基地產」 的股票。 然⽽,這⼀次的收購,終於因為股東⼤會的不通過,因⽽失敗了。 於是,李兆基另外想出了辦法,就是在2007年,⺟公司「恆基地產」 再以121.06億元的代價,從⼦公司「恆基發展」的⼿裏,購進了 44.21%的「美麗華酒店」和31.36%「香港⼩輪」的股份。由於出售 重⼤資產所需要的股東投票⾨檻,遠比私有化為低,只需出席股東的 50%通過,就可以了。這⼀次的收購⽅案,結果以84.66%通過了。 這⼀次的收購重⼤資產,表⾯上,⺟公司是付出了121.06億元的代 價,但是,由於⺟公司持有67.94%的⼦公司股權,⽽在完成交易之 後,⼦公司將把收到的錢,派發特別股息,所以⺟公司可以收回103.5 億元的現⾦。計算下來,⺟公司收購所需要付出的現⾦,只是17.56億 元⽽已。 從此,⺟公司知道此路可⾏,便食髓知味,再以現⾦加股票的形式, 總代價是45,981,000,000(即459.81億)元,向⼦公司購買最貴重的資 產﹕「中華煤氣」的39.06%股份。在完成收購之後,⼦公司將賣資產 得到的股票和現⾦,再以派息⽅式,派給股東。 於是,到了2008年,⺟公司已經成功的買光了、掏空了⼦公司「恆基 發展」的資產,變相私有化了⼦公司。 27.6.11 上述兩個故事的啟⽰ 為甚麼「南太電⼦」的曲線私有化失敗,⽽「恆基發展」的曲線私有 化卻成功呢?這固然是由於李兆基的個⼈能⼒和影響⼒遠遠⼤於顧明 均,但是另⼀⽅⾯,也是由於顧明均所使⽤的財技⼿法太過駭⼈聽 聞,雖然在表⾯上是合法,受到傳媒和公眾的抨擊太⼤,畢竟,「清 盤」兩字是不為⼈所能接受的,所以證監會不能不出頭,去「主持公 道」。 反之,李兆基所使的財技⼿法,雖然是換湯不換藥,卻遠為柔性得 多,也較為公眾所接受,所以,證監會也只能讓它通過。 這兩個故事教訓我們,當使⽤財技時,除了必須合法之外,也必須顧 及公眾輿情,因為公眾輿論太差,難受的就是官⽅機構,迫得它不得 不出來⼲預,正是貧不與富敵,富不與官爭,但是官最怕的卻⼜是⺠ 憤,所以,富⼈可以憑著⾛法律罅⽽為所欲為,但先決條件是別要惹 起⺠憤,也別要挑戰政府的權威,否則,吃虧的終究還是財技者⾃ ⼰。 這個故事的最終結果,是在2008年,證監會修訂《公司收購、合併及 股份購回守則》,規定⽇後出售重要資產的交易,投票要求與私有化 ⽅案相同,以後再無李兆基「那⽀歌仔唱」了。 所謂的「財技進化」,就是監管機構不停的修改法例,財技⾼⼿不停 的發現新的法律罅的遊戲。正是道⾼⼀尺,魔⾼⼀丈,道再⾼⼗丈, 魔再⾼⼀百丈,雙⽅都在不停的進化,這令我想起了,有⼀位在上世 紀八⼗年代,已經在⼤玩財技遊戲的⼆世祖同我說過﹕「在那時,上 市公司借錢給⼤股東,連申報都不⽤申報!」 27.6.12 上市、私有化、再重新上市 前文說過了,「南太電⼦」上市後17個⽉,便提出私有化。其實,⼤ 市氣候有好有差,理論上,⼀間公司可以在市況好時,申請上市,集 到⼤筆資⾦,然後在市況不好時,乘著股價低迷,便去申請私有化, 以廉價收回公司。只要這個上市/私有化機制所花的成本,低於其股價 的差價,那便是有利可圖的事。 這種做法,周⽽復始,理論上可以永不停⽌,但是,在實際上,這當 然不可以,太過猖獗了。先前也已經說過,儘管有錢⼤哂,但也不能 令到證監會太過難做,所以上市公司也不能做得太過份,再說,如果 做得太過份,市場相信你⼀次、兩次、三次,第四次就決不能再信下 去了。不過,儘管不能玩得太過份,玩上⼀次、兩次、三次,在還未 引起公憤之前,便收⼭不幹,倒還是可以的。 據我的所知,⾄少有兩間公司,是上市後,⼜私有化,再重新上市 的﹕ 第⼀間是「偉易達」(股票編號﹕303),業務是⽣產室內無線電話, 1986年上市,1990年私有化,1991年在倫敦再上市,1992年⼜再在 香港上市了,從私有化到再上市,只隔了2年。 第⼆間是「利豐」(股票編號﹕494),主要業務是消費產品的貿易,在 1973年上市,1989年私有化,1992年再上市,從私有化到再上市, 只隔了3年。 以上的這兩間公司,都(⾄少曾經)是基⾦愛股。由此我們⼜可以得出 另⼀個結論,就是股⺠是善忘的,縱使公司的老闆在⼤玩特玩這些上 市/私有化/再上市,股東先是吃了虧,但只消⽤幾年去「洗底」,把 公司的賬⽬和形象粉飾得亮麗好看,老闆本⼈也擺出⼀副受過現代⾼ 深教育的實業家的良好形象,股東很快就會忘記⼀切,重新購進這股 票。 27.6.13 私有化所需要的現⾦ ⼤家看前文,可以看到,私有化要成功的⼀個重要條件,就是現⾦。 當然,⼤股東如果是上市公司,可以⽤換股的⽅式,來作收購,但 是,畢竟還是現⾦更為實惠,成功的機會更⼤。所以,更重要的條 件,當然就是提出私有化的收購者必須擁有⼤量的現⾦,⽤作收購。 這個道理,說來簡單,如果投資者⽤⼗億元,甚⾄是⼀百億元,去進 ⾏⼀項私有化計劃,⾃然是閒過立秋的事。可是,假如是「⻑江實 業」,⼜或是「新鴻基地產」這種巨無霸公司,要想私有化它們,動 ⽤的就是過千億元的現⾦,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事,因為實在很難有⼈ 擁有這麼多的現⾦,就算是⼤型銀⾏,也是調動不了。所以,這些巨 無霸公司是非常難以私有化的。 當然,這只是很難以私有化,並不代表完全沒有這個可能性。在我執 筆寫這⼀段的時候,全球第三⼤個⼈電腦⽣產商Dell的創辦⼈Michael Dell和私募基⾦Silver Lake Partners正在聯⼿,提出對Dell私有化。 這間公司的⼀年股價⾼位是18.36美元,在私有化消息傳出之前,股價 ⼤約是10美元,在消息公佈之後,股價已升⾄13美元以上,估計收購 價將會在13⾄14美元之間。這公司的估值⾼達240億美元,可知道牽 涉到的⾦額之巨。 27.6.14 私有化的總結 私有化並非沒有缺點。⽤比市價⾼的價錢來收購,是吃了⼀點兒的 虧。但當你已經⼤贏特贏時,何妨施捨⼀點點麵包屑給⼩股東,當是 打發乞丐也好,甚麼都好吧。私有化的優點是⽤最快的速度吃了整個 餅,留給股東少少的餅屑,即是⾼於市價的收購價,這就叫皇恩浩蕩 了。 有些情況是不宜私有化的。當公司擁有⼤量資產,⽽股價極度偏低 時,就可藉著私有化鯨吞資產,是成本低效益⾼的妙法,快⼿快腳的 搶⾛了⼩股東的「應份」(equity,我只能這樣譯)。但當公司是空 殼⼀個,私有化也就沒有作為,只能繼續利⽤它的上市地位,去搶⼩ 股東⼝袋裡的錢。 27.7 總結 這⼀章的主題本來是「獲得更多的股票」,但是花了⼤部份的篇幅, 去論述私有化。這是因為在後文會另外討論配股、供股等等概念,所 以在這⼀章中,有關的內容只能較輕帶過,變成了「⼀黨獨⼤」,也 是迫不得已的事。 但是,我們仍然要緊記著,「獲得更多的股票」是有很多很多⽅法 的,私有化只是其中的⼀種罷了。 其中有很多的「低價買股票」⽅式,是創意非凡的。例如說,「寰亞 礦業」(股票編號︰8173)在2010年宣佈供股,令到股價⼤跌,但是後 來⼜取消了供股,理由是有了另外的集資⽅式,原來是找到了新投資 者入股。結果這股票⼤炒特炒,後來當然⼜是跌到阿媽都唔認得收 場,⽽且,那位說要入股的新投資者,最後也沒有了踪影。後來有股 ⺠認為,這公司是「假裝供股」,實則是乘機把股價打下來,以便莊 家在低位買到更多的股票。我對於股⺠的這種說法,也是半信半疑, 因為我從來也沒有⾒過這種「收貨」招數,姑妄記之,讓讀者⾃⼰去 分析吧。 28 槓桿和借貸 玩財技的⽬的,當然是為了⾃⼰謀利益,⽽最基本的利益,就是為了 得到⾦錢。在財技上,要得到⾦錢,有兩種基本的⼿段,第⼀種,是 貸款,第⼆種,是出售股票,這兩種⼿段,都可以得到⾦錢,在本章 中,先說第⼀種﹕借貸。 究竟甚麼是借貸,相信不必浪費篇幅,去作解釋了。⾄於在財技上的 借貸,正如我在本書的開⾸的所⾔,申請私⼈貸款、借錢買樓,⼜或 是把房⼦拿到財務公司去作⼆次按揭,都是財技。本書所說的「財 技」,當然要更為複雜,可是複雜歸複雜,然⽽萬變不離其宗,它只 是普通個⼈財技的進化版,追本溯源,其基本原理還是不變的。 在這裏,我並沒有使⽤「貸款」這個名詞,⽽是⽤上了「槓桿」,這 是因為,「貸款」只是「槓桿」的⼀種,卻並非「槓桿」的全部。⽽ 由於這兩者密不可分的關係,所以我也把它們合⽽為⼀,在⼀個章節 中,作出統⼀的論述。 28.1 甚麼是槓桿? 所謂的「槓桿」,說穿了,就是以⼩博⼤,利⽤⼩量的資⾦,去作出 ⼤額的投資。在前文,我已經說出了,財技的其中⼀個⽅向︰利⽤到 最⼩的資⾦,去控制最⼤的財富,就是最⼤的成功,⽽這種⽅式,就 是槓桿了。 其實,在上⼀個章節,我已經說了⼀個「槓桿」的例⼦,就是只須持 有⼩量的股票,再加上控制了董事局,便相等於是控制了⼀間公司, 因為這就是以⼩控⼤,換⾔之,這也是「槓桿」。在這⼀章中,我將 會集中討論「槓桿」中的借貸原理。 28.2 把公司上市 把私⼈公司變成上市公司,是槓桿的最基本⽅式。前⾯說過了,上市 公司的⼤股東,可以憑藉控制部份股票和董事局,去控制公司,這便 已經是⼀種槓桿了。此外,如果從借貸的⽅⾯去看,因為上市公司受 著更嚴格的法例和監管機構所監察,銀⾏和財務機構對於上市公司更 有信⼼,所以,⽤上市公司來申請貸款,也比普通公司更為⽅便。 28.2.1 撒消私⼈擔保 ⼀般的公司借貸,銀⾏或財務機構會要求⼤股東作出私⼈擔保,才會 願意借出款項。對於⼤股東⽽⾔,這當然不是⼀件好事﹕如果有私⼈ 擔保,這和無限公司⼜有甚麼分別呢?那⼜為甚麼要成立有限公司 呢?然⽽,如果銀⾏有此要求,公司為了借錢,⼤股東再是無奈,也 只有答應了。 當公司上市之後,⼀般來說,銀⾏和財務公司將會撒消⼤股東的私⼈ 擔保。從道理上說,⼤股東為著⾃⼰的公司,去為貸款作私⼈擔保, 是天公地道的事。但是,當公司上市了之後,這就變成了⼀間屬於公 眾的公司,要⼤股東個⼈為⼀間公眾公司,作出私⼈擔保,這⾃然是 ⼀件說不過去的事。 如果從銀⾏或財務機構的⾓度去看,⼤股東取消了私⼈擔保,當然不 是⼀件好事,因為它們的「還款保證」,在這⽅⾯是少了。可是,如 果從另⼀⽅⾯去看,上市公司比私⼈公司更有價值,銀⾏貸款給上市 公司,也更有信⼼,這叫做「失之東榆,收之桑隅」,所以在銀⾏和 財務機構⽽⾔,還是樂於⾒到其「債仔」上市,縱使這將會失去了私 ⼈擔保的這個保證。 從⼤股東的⾓度看,取消了私⼈擔保,當然是⼀個好處,畢竟,公司 再強⼤,在不可⾒的將來,也不無倒閉的可能性。再說,如果沒有了 私⼈擔保,公司可以採取⼀些更為⼤膽的投資策略,反正,縱是虧光 了,最多也只是把公司丟了,⼤股東本⼈,不會因⽽牽連上⾝。 也不待⾔的,上市的好處多不勝數,這只是其中之⼀⽽已。 把公司推上市,雖然能夠取消了私⼈擔保,可是,在上了市之後,⼤ 股東要提出新的貸款,如果銀⾏或財務機構對於這筆貸款甚為不放 ⼼,也是有權要求⼤股東特別為這筆貸款作出私⼈擔保的。 28.2.2 發⾏債券 公司也可以藉著發⾏⼀些票據,例如債券、可換股債券,⼜或者是優 先股等等,去向公眾借錢。對於這些不同的票據,後⾯的部份將有專 章,去逐⼀分析。 公司可以向銀⾏或財務機構貸款,也可以向私⼈,⼜或者是向私⼈公 司貸款,⼤前提是,對⽅願意借給你。把公司上市,公司的地位因⽽ 提⾼了,所以,借錢也更為容易。同樣道理,私⼈公司也可以藉著發 ⾏債券、可換股債券、優先股等,去籌集資⾦,不過,上市公司要做 這些事情,當然更為容易。 所謂的「更為容易」,意思不只是說,可以借到錢,抑或是不可以借 到錢,還包括了,利息究竟是⾼是低,貸款的年期究竟有多⻑,以及 其他的條款究竟有多苛刻,等等等等。簡單來說,⼀間上市公司申請 借貸的條件,當然比私⼈公司優厚得多。另⼀⽅⾯,如果是由⼀位財 技⾼⼿在市場借款,不論是找銀⾏,還是發⾏債券之類的票據,都能 夠借得到更多的錢,⽽且借款的條件也會有利得多。 28.3 私⼈借貸 貸款的申請⼈不⼀定是公司,也可以是個⼈。個⼈可以拿公司的股票 去借錢,在理論上,任何股票都可以,問題在於,有沒有⼈或機構, 願意借出這筆款項⽽已。正如前文所⾔,由於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流通 性比起非上市公司⾼得多,所以其價值也⾼得多。因此,⽤上市公司 的股票來作為抵押,去申請貸款,將會比⽤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去借 錢,更為容易。 28.3.1 ⼤股東的控制性股權 前⾯說過,⼀間公司的價值分為兩個部份,⼀個是股東權益的部份, 是由股票所代表,另⼀個則是管理層的部份,由董事局所代表。作為 ⼤股東,可以把⾃⼰的控制性股權去申請貸款,這也即是說,這個貸 款的抵押品,除了⼤股東本⼈的股東權益之外,還包括了⾃⼰對公司 的管理權,也⼀併交出。 ⼀般來說,如果財務機構接受了控制性股權的抵押,將會派出⼀個或 ⼀些⼈,加入公司的董事局,以監察公司的運作,有沒有違規的地 ⽅。所謂的「違規」,只是著眼於這些⾏為會不會導致公司的資產或 收入流失,因⽽影響了公司的還款能⼒。⾄於同還款能⼒沒有關係的 ⾏為,這些代表了債主的董事是不會置喙的。 我在先前的章節,舉了不少例⼦,指出當股東和管理階層翻臉時,雙 ⽅⼤打出⼿,股東可能會失利。所以,債主為了保障⾃⼰,派出⾃⼰ ⼈到債仔的公司,去當董事,也是⼀個非常有效的做法。 「泰興光學」(前股票編號﹕389)成立於1960年,主要業務是⽣產光 學和眼鏡產品。其創辦⼈⾺寶基被稱為「眼鏡⼤王」,可知其江湖地 位之⾼。在2005年,它因財政問題⽽停牌,最後因負債太⾼⽽清盤收 場,⾺寶基則因包括虛假交易、發假信⽤狀等串謀詐騙罪⾏,入獄12 年,其⼦⾺烈堅則入獄10年。 在案件爆發之前,⾺寶基曾經向多個財務機構借錢,由於他在⾏內的 聲名甚佳,⼤家都不虞有詐,很樂意借錢給他。唯有⼀個朋友,叫 「林前進」,本來是共產黨員,專⾨為中國政府做⽣意,後來退黨從 商,發了⼤財,是財技界的⼤⾼⼿,卻早具慧眼,拒絕了這筆貸款申 請。 我好奇問林前進﹕「你怎知道這公司出問題的?」 林前進回答﹕「『泰興光學』並非是垃圾的殼股,⽽是⼀間市值⼆⼗ 多億元,年年有盈利的正派公司(周按﹕這正是⼈⼈都願意借錢給它的 原因),它要融資,有很多的⽅法,可以同銀⾏貸款,可以發⾏可換股 債券,怎會淪落到要抵押控制性股權呢?這其中⼀定⼤有問題,所以 我決定不借。」 所以,林前進作為老江湖,的確是有他的⼀套。 28.3.2 化整為零借款法 如果⼤股東不喜歡把控制性股權去作抵押,也可以化整為零,把股票 分批抵押給不同的債主,去獲取貸款。問題在於,如果抵押控制性股 權,只是被⼀個⼈知道,沒有甚麼,但如果分批押給不同的債主,那 就可能會弄⾄全⾏皆知,名聲就⼗分惡劣了。這好有⼀比,⼀個女⼈ 如果被⼀個男⼈所包養,還可能保持秘密,但如果她逢客皆接,那就 難以守秘了。 不過,把股票化整為零地去抵押,也未嘗沒有好處﹕ 第⼀就是不會被⼀個債主所牽制,如果這個債主⼼懷不軌,財技也很 ⾼,隨時會乘機吃掉債仔的上市公司。 第⼆就是,假如債仔的關係較好,財技較⾼,很可能可以藉著化整為 零的抵押股票,給不同的債主,以借到更多的錢。我認識的好幾個 ⼈,均是憑著這個⽅法,完全不花成本,就買下了⼀間上市公司,⽽ 且不⽌做到了⼗成按揭,還借出了⼗成以上的按揭,連把股價炒⾼的 炒作成本,也都是借回來的錢。這箇中的財技,後文會敘述。 28.3.3 ⽤他⼈的名義去借 有時候,⼤股東也不⼀定需要⽤⾃⼰的名義去借錢,⽽是把股票放在 別⼈的名下,由別⼈去代為借錢。這便省卻了不少的⿇煩,例如說, 不會被⼈在背後訴說⼤股東的財政不穩。但這⼜衍⽣了另⼀個問題, 就是把股票放在別⼈的名下時,借錢的也是別⼈,把股票和錢都放進 了別⼈的⼝袋裏,這個⼈究竟可不可靠,⼜是費煞思量的問題了。 28.3.4 股票⼾⼝的孖展 ⼀般來說,拿股票到財務機構借錢,並不容易,⽽且借貸的槓桿比也 不⾼。相比之下,拿它們去證券公司,利⽤孖展⼾⼝的⽅式借錢,⼿ 續就容易得多了,唯⼀的缺點,只是利息稍⾼⽽已。不過,在許多財 技⾼⼿的眼中,利息並不是成本,因為玩財技的收入往往很⾼,相對 來說,利息成本就變得微不⾜道了。 你拿股票到證券公司的孖展⼾⼝,要借錢,把現⾦取回家中,那是非 常困難的事。然⽽,如果是把股票存在孖展⼾⼝,⽤來作為買股票的 抵押,那就易如反掌了。所以,另⼀種拆衷做法,是利⽤這些股票和 孖展⼾⼝,在市場購入更多的股票。不消說的,市場的沽家,也是他 本⼈。在這種財技操作之下,他的左⼿把股票賣給了他的右⼿,不過 他的右⼿是借錢的孖展⼾⼝,左⼿則因賣出了股票,得回了現⾦,這 就相等於把股票抵押了。 其中的⼀個技術性問題,是⾃⼰同時買賣⼀隻股票,叫做「虛假交 易」,是犯法的。不過,這也並非沒有法⼦可以解決,正如我說過, 有⼀種「職位」,叫「⼈頭」,也即是代理⼈。只要買賣其中的⼀ 位,並非本⼈,⽽是「⼈頭」,那就沒有相⼲了。 有⼀宗事件,就是某位以炒股票著名的仁兄,在2004年,⼤炒「希臘 神話」(股票編號﹕959,現時名字﹕「奧⾺仕控股」)時,錯誤地買下 了⾃⼰沽出的股票。後來,他被監管機構問話,他經過⾼⼈指點之 後,回答說﹕「我被甲證券公司call孖展,迫得只有從⼄證券公司買回 了。」 28.3.5 火燒連環船 證券公司有⼀些守則,防⽌⼀個孖展⼾⼝借貸購買太多的同⼀股票, 以免因這股票突然⼤跌,甚⾄是停牌,因⽽遭受到太⼤的風險。所 以,在很多時候,證券公司對於⼀隻股票的借貸要求甚⾼,例如說, 只能借出20%。但是,如果⼀個孖展⼾⼝當中,有好幾隻不同的股 票,便可以分擔風險﹕總不會幾隻股票⼀起⼤跌、⼀起停牌呢?因 此,如果⼀個⼾⼝同時有著幾隻股票,便可能借到更⾼的比率,例如 說,40%。 如果⼀個莊家同時操控著幾隻股票,他便可以把幾隻股票同時按揭, 在表⾯上,平衡了債主的風險。當然了,不是每個莊家都有這個實 ⼒,同時持有幾隻股票,可是,莊家也有為他辦事的⼿下,例如幫 莊、扒仔、經紀之類,這些⼈可能同時為幾個莊家做事,於是他們的 ⼿上,很可能同時持有好幾隻股票,如此⼀來,便可以憑著表⾯上的 「分散風險」,因⽽借到更多的錢,結果當然是風險更⼤。有關莊 家、幫莊、扒仔、經紀這些專業,後文將會有專⾨的章節去介紹。 這樣⼦的做法,有⼀個很不好的可能性,就是當A股票⼤幅下跌時, 影響了整個孖展⼾⼝的借貸比率,也即是「孖展額」。當孖展額超過 了危險⽔平,例如說,超過了50%吧,證券公司很可能就會強迫客⼾ 沽出股票,⽽且是不分青紅皂⽩,不問價錢,在市場強⾏沽貨,⼾⼝ 的甚麼股票都沽,直⾄⼾⼝的孖展額回復到安全位置。 換⾔之,在同⼀個⼾⼝中,當A股票暴跌時,可能會令到B股票和C股 票也⼤量沽貨,變成了三隻股票⼀起暴跌,這就是三國時代曹操的 「火燒連環船」。⽽且,當A股票暴跌時,它往往買家寥寥,難以沽 出,況且其價格也低,就是沽光了,也不⼀定能夠清還債項,反⽽當 時安然無恙的B股票和C股票仍有成交,⽽且價格亦⾼,這才是更佳的 出貨還債的對象。 所以,我們會發現,在市場上,有某⼀隻股票暴跌時,往往牽連到另 外的股票的下跌,這正是因為它們是「同⼀系」的﹕不⼀定是同⼀個 老闆,也不⼀定是同⼀個莊家,也許只是同⼀個幫莊,也說不定。 「火燒連環船」的蔓延程度,也是各有不同,例如說,有⼀個莊家, 旗下有5個幫莊,這5個幫莊之中,有3個經營著其他的股票。假如這 個莊家的股票暴跌了,那3個經營著其他股票的幫莊,究竟會不會也 跟著出事呢?他們持有的其他股票,會不會被殃及了,遭到「火燒連 環船」呢? 答案是﹕這得視乎個別情況⽽定。 第⼀是幫莊們的個別經濟實⼒,假如他們的⼾⼝有錢,⼜或者是孖展 額很低,當然不會被牽連。 第⼆是幫莊們持有這些股票的比例。例如說,他們持有很多很多出事 的股票,只有很少的其他股票,那麼,就算要被迫沽出其他的股票, 沽售壓⼒也不⼤,下跌幅度也不多。反過來說,如果他們持有很少很 少出事的股票,那就更沒相⼲了。這即是說,最危險和最⼤的破壞 性,在於幾隻股票持有差不多的數量,⼀隻出事時,便會嚴重的波及 其餘。 第三是幫莊們的重要性,如果是⼀些「⼆打六」,⼿上根本沒有多少 的股票,那不論他們怎樣被迫沽貨,也只是他們本⾝的財務問題,影 響不了其持倉股票的價格。 第四是莊家的實⼒,如果莊家有⼤把⼤把的本錢,那無論對⽅怎去 「火燒連環船」,莊家都有實⼒把沽出了的股票接光了,股價當然也 就不會下跌了。 28.3.6 借錢炒股票 在⾦融的世界,最精粹的要點就是借貸,如果沒有借貸、沒有槓桿, ⾦融世界就會喪失了九成以上,更加沒有財技了。當⼀間公司上市 時,老闆除了多出了集資得回來的現⾦之外,還令到其⼿上的股票, 變成了上市公司股票,⽽這些上市公司股票,是可以拿來按揭借錢 的。 ⼤家都知道,炒股票是需要成本的。當⼤股東找莊家炒股票,⼜或是 莊家找幫莊炒股票,他們當然不會說﹕「晦,這裏有⼤筆現⾦,你拿 來幫我炒股票吧。」我的說法是﹕現⾦是有腳的,⼀旦到了別⼈的⼿ 上,這筆錢便會跑⾛了。 在⼤多數的情況之下,要拉進別⼈來炒股票,條件多半是﹕「晦,我 給你⼀⼿『free貨』(免費的股票),你給我炒這隻股票吧。」這些⼈拿 到了「free貨」,便可以送到證券⾏,利⽤它們,拿到孖展,利⽤這 些孖展去炒股票了。 上市時,把股票變成了有價證券,把它們拿去按揭,按揭得回來的錢 去炒股票,炒股票則可得回現⾦……這個流程,相等於不⽤成本,便 可以得到現⾦,這就是⾦融、這就是財技的精粹所在。 28.3.7 借錢變成沽貨 以上所述及的種種⽅法,其原理都不過是,⽤股票來作為抵押,以申 請貸款。但是,⽤抵押來貸款,如果「違約」,也即是放棄還錢,結 果就是抵押品被沒收,⼜或者是抵押品被沽出。這相等於把抵押品, 也即是股票沽出了,以換回現⾦,這和直接沽出股票,兩者有著相同 的效果。 因為不還錢⽽導致股票被強⾏沽出,⼀共有兩個可能性,⼀個是被迫 的,另⼀個則是故意的。 如果是被迫的情況,那是因為股價跌了下來,變成了槓桿過⾼,甚⾄ 是資不抵債,因⽽被迫沽貨還錢,這是常常發⽣的事。 ⾄於故意的情況,那就⼀定是抵押品的價值比不上貸款額,才值得放 棄抵押品,以「換取」借錢不還。但是,由於股票的孖展⼾⼝,客⼾ 是必須簽上私⼈擔保的,如果⽋債不還,除了沒收抵押品,即是把股 票強⾏在市場沽出,證券⾏還可以控告客⼾,要他賠償⽋下的的款 項,甚⾄可以迫令他破產。 換⾔之,⽋債不還的成本,除了股票被沒收、迫令在市場沽出之外, 還有的就是莊家本⼈,或是其⼈頭的個⼈聲譽,以及破產的威脅。乍 看上來,⼀間證券⾏不會向單⼀客⼾借出太多的款項;把股票抵押來 「換取」⽋債不還,所得到的,也不會多,似乎是並不划算。但是, 如果這位仁兄,同時在三⼗間不同的證券⾏中,開立孖展⼾⼝,然後 同時⽋債不還,這就是⼀宗有利可圖的⼤⽣意了。 28.3.8 「時富⾦融」parking的例⼦ 我有⼀個朋友,代號為「L⼩姐」。在2011年,有⼈介紹她⼀宗很好 的⽣意,就是代為持有「時富⾦融」(股票編號﹕510)這股票,⽉息是 3%。在股票的世界,這是⼀種常⾒的交易,專業名稱叫 「parking」﹕該⼈只是代為持有,收取利息,不論賺蝕,都不關本⼈ 的事。換句話說,這也是⼀種抵押收息的玩意,不過,按揭比率往往 是⼗成,即是說,價值1萬元的股票,可以「按揭」到1萬元的現⾦, ⽅法當然不是⼀邊抵押另⼀邊付錢這麼簡單,⽽是另外經過⼀重⼿ 續,就是借貸⽅在市場上沽出股票,你則在市場上購入,對⽅便能收 到錢了。 不消說的,如果是⼗成的按揭率,風險就是只消股價跌去了1%,抵押 品都會變成了負資產。⽽parking的安全程度,端的有賴借貸⼀⽅的誠 信,因為parking是非正式的股票按揭,並沒有法律文件保障,如果對 ⽅不認賬,後果就會很嚴重了。 L⼩姐為了這3%的利息,⼀共買下了總值六百萬元的「時富⾦融」, 平均價是在0.4元以上。結果呢?她⼀共收下了3%的利息,然後,在 2011年6⽉9⽇,它的股價突然從前⼀天收市的0.49元,下跌⾄最低的 0.208元,收市是0.24元。 事後,L⼩姐企圖尋回事主,收回款項,結果當然是不得要領。我把 以上的情況,叫作是「假借錢,真沽貨」。 28.4雙重借貸 現在⼤家都知道,⼀間公司可以憑著資產去作抵押,去向銀⾏或財務 機構借錢,也可以發出債券或是可換股債券等等,去向市場借錢。同 時,⼀間公司的股東也可以⽤股票作為抵押品,向任何機構或⼈去借 錢,條件是對⽅願意借錢給他,但是,假如他持有的是上市公司的股 票,很多機構都願意接受以此作為抵押品,尤其是證券⾏的孖展⼾ ⼝。 於是,我們可以知道,⼀間公司的老闆,可以同時利⽤公司貸款,再 加上抵押股票,這便構成了雙重借貸,結果就是,可以多借很多的 錢。 假設有⼀間地產發展公司,⽤10億元買下了⼀塊地⽪,再把地⽪向銀 ⾏抵押貸款10億元,如果他想要加按再借更多的錢,卻有點兒問題 了。這是因為銀⾏的內部規定了⼀塊地⽪所能抵押的按揭成數,不能 超越某⼀個百分比,所以他要把地⽪來加按,在技術上也是不可能 的。但是,由於他是⽤上市公司買下了這塊⼟地,以⾄於整個發展項 ⽬,他便可以光明正⼤地,把股票⽤來抵押,借到現⾦。 在這個時候,在理論上,他的公司仍然有著10億元的淨資產,如果以 資產值計,股票可以借到五成按揭,他便能借到5億元了。(以上只是 ⼀個假設性的說明,因為在法律上,⼀個⼈不能持有⼀間上市公司的 100%股份。) 總之,雙重借貸是⼀種財技,也是非常重要和有效的融資⽅式。 28.5 地產發展商的借殼上市 地產發展是⼀⾨資本密集的⽣意,資⾦⼗分重要,因此,地產發展商 常常有需要花錢購買現有的上市公司,來⼀個「借殼上市」,以增加 它的貸款能⼒。⼀來,上市公司比私⼈公司更容易借到錢,⼆來,也 是因為可以雙重借貸,這也能夠借到更多的錢。 在我執筆這⼀段的2013年中,正在泛起了內地房地產股在香港借殼上 市的熱潮,「萬科集團」買了「南聯地產控股」(股票編號﹕1036), 「⾦地集團」收購了「星獅地產」(股票編號﹕535),「招商地產」買 了「東⼒實業」(股票編號﹕978),「萬達集團」買了「恆⼒商業地 產」(股票編號﹕169)……以上的公司,全都是國內的房產巨無霸,它 們當然不是因為需要資⾦,才在香港買殼上市。我的看法是,它們買 殼的⽬的,是要在香港⼤展拳腳,發展地產項⽬,因⽽需要在香港融 資,得到港幣,以供其在香港發展,因此,他們在香港的借殼上市, 也就是看著其在財技上的⽤途。 28.6 股價和借貸 前⾯說過,內地的⼤型房地產發展商「萬達集團」收購了香港上市的 「恆⼒商業地產」(股票編號﹕169)。總部在⼤連的「萬達集團」創立 於1988年,在2012年,它的資產是三千億元,年收入1,417億元,年 納稅是202億,董事⻑王健林在《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中,排名第 ⼆。 在在收購前,「恆⼒商業地產」的股價⼤約是在0.35元左右徘徊,在 宣佈收購之後,它的股價漲到了1.9元左右,⼜過了⼀個多⽉,股價在 幾天之內,突然打上了5元以上。 問題在於,股價的⾼低,對於財技的運作,究竟有著甚麼好處呢? 好處有很多,多得不能盡錄,所以在很多的時候,莊家才需要把股價 炒⾼。但是在這⼀節中,討論的是「股價與借貸」,所以我將集中討 論它與借貸的關係。 假如是⼀個房地產的項⽬,抵押給銀⾏的,以換得貸款的,是⼀塊⼟ 地,那就和股價沒有甚麼關係。但是,假如抵押給財務機構,或者是 證券公司的,是股票,那麼,股價是⾼是低,就和借貸得到的款項⼤ 有關係了。簡單點說,股票的價格越⾼,所能借到的錢就越多,所 以,單單為了貸款的問題,已經是把股價炒⾼的⼀⼤動機了。不過, 本書的主題是財技操作,⽽不是炒股票、買股票,所以我集中討論的 ⽅向,也只是把股價打⾼,以獲得更多的貸款,這是從財技的⾓度去 看,⽽不是從投資者的⾓度,更不會述及在這情況之下,應該⽤甚麼 ⽅法去買入股票,來投資獲利。 28.7 ⼩結 在這⼀章中,主題集中於槓桿中的借貸部份。但是,有關「槓桿」的 內容實在太多,⼀章是說不完的,只能分散在幾個章節之中,去作討 論,在下⾯的「收購、合併、出售」章節中,續有敘述。 29 出售股票 ⽤財技來賺錢的途徑,最為⼈熟知的,就是賣出股票,便可以得回現 ⾦了。但是,賣出股票,說來容易,在實際的操作上,卻是最最困難 的事。股市有⼀句術語︰「Exit is always the problem.」要股票升, 還不容易?買它,它就升了。可是要散貨、要沽股票,就得需要極⾼ 的技巧,百⾨千樣,有著種種數不清、說不完的財技操作⽅法。 29.1 公司出售股票 所謂的公司出售股票,就是印發新股,賣給別⼈。公司印了新的股 票,總發⾏的股數,⾃然是增加了,這也即是說,原有股東的權益是 給攤薄了。但是在印發股票、出售股票的同時,公司也因出售股票, ⽽收回了現⾦。在這情況之下,公司的⼾⼝也多出了現⾦,也即是多 出了資產。 換⾔之,股東的權益雖給攤薄,但公司的資產也因⽽增加了,這究竟 是有利還是有害,當然要看增加了多少資產,⼜印發了多少股票、攤 薄了多少股東權益,兩者比較之下,才能夠得出答案,並不能夠⼀概 ⽽論。 總之,公司出售股票,和借錢⼀樣,都是集資形式的⼀種,但是,如 果是借錢,在資產負債表上,多出了⼀筆⽋債,這些⽋債是要償還, 也是要付出利息的,如果付不起利息,⼜或者是還不起錢,債主是可 以申請公司破產的。然⽽,如果是印發新股,壞處是當公司賺錢時, 多隻香爐多隻⿁,要分錢給多了出來的新股東。可是,萬⼀公司虧了 本,這⼀筆憑著印刷股票⽽集資得到的錢,亦無需要償還。 所以,我們得出了⼀連串的結論﹕ 1. 當公司需要現⾦,便有集資的需要。 2. 集資的最基本形式有兩種,⼀種是借貸,另⼀種是發⾏新股。 3. 當公司預⾒未來可以賺⼤錢時,借貸比較有利,因為最多是付出利 息,卻不會攤薄原有的股東利益。 4. 當公司預⾒虧本時,出售新股比較有利,因為不⽤付出利息成本。 5. 當公司賺錢,但賺得不多時,便是介乎兩者之間,視乎借貸的利息 有多⾼,以及出售股票的價格,視乎兩者哪⼀個較為有利⽽決定。 6. 當然了,如果預⾒公司賺⼤錢,更有利的⽅法,是把股票出售給⾃ ⼰,或⾃⼰的代理⼈,不過,這種⾏為已在前⾯的章節「獲得更多的 股票」中敘述了,不贅。 最後⼀提的是,公司要發⾏新股來集資,除了配售之外,還可以供 股。然⽽,供股是非常複雜的玩意,所以我會另闢⼀個專⾨的部分, 去作出詳細的闡述。 29.2 私⼈出售股票 另外的⼀種出售股票的形式,就是出售原來的股票,也即是專⾨術語 所稱的「舊股」。 出售舊股的,並非公司,⽽是舊股的擁有者,因此,得回現⾦的,也 不是公司,⽽是舊股的擁有者。當然了,如果是普通的散⼾,擁有少 量的股票,把股票在市場沽出,便已成功了,⽤不著懂得甚麼財技。 但是,如果⼀個⼈擁有了⼤量的股票,必須吸引⼤量的買家,才能把 ⼿頭的股票沽清,這就需要⾼深的財技了。 簡單點說,私⼈出售股票,是給擁有⼤量股票的重要股東的套現⽅ 式。 29.3出售股票的⼈ 要出售股票的⼈,可以是⼤股東,或是其代理⼈,但也可以不是。 黃振隆是漫畫⼤王,筆名叫「黃⽟郎」,以出版《⼩流氓》成名,後 來《⼩流氓》改名為《龍虎⾨》,黃⽟郎也發了⼤財,其公司「⽟郎 集團」(股票編號﹕343,即今⽇的「文化傳信」)並於1986年上市, 最⾼峰時是在1987年,「⽟郎集團」的市值⾼達20億元。在1991 年,黃⽟郎被控與胞妹和秘書串謀訛騙公司三千多萬元,被判入獄4 年,⽽他在公司的控股權亦拱⼿相讓了給「星島集團」(股票編號﹕ 1105)當時的老闆胡仙。 黃⽟郎在1993年出獄。在他出獄之後,「⽟郎集團」的股價暴升了好 幾倍,結果他以⾼價沽出了⼿頭的股票,套現了⼀億元,還⽤這筆錢 創立了「⽟皇朝」,再闖漫畫市場。 我在這裏並不討論﹕當年的黃⽟郎究竟採⽤了甚麼財技,去將⼿頭的 股票沽清,因為本段的主題,是企圖說明,出售股票者,並不⼀定是 ⼤股東本⼈,甚⾄不⼀定是⼤股東的代理⼈,或是其友好,⽽可以是 和⼤股東的關係不很密切的⼈。當然了,如果出售股票的⼈在出售之 前,不和⼤股東先打⼀個照⾯,得到其⾸肯,擁有⼤量股票的⼤股東 便可以⼤⼿沽出其⼿上的股票,把股價打下去,便有效的破壞了出售 者的如意算盤。 29.4股票的價格 誰都知道,如果你要出售⼀件商品,其價格是越⾼越好,因為出售的 價格越⾼,所能收到的錢便越多。所以,如果財技操作者要出售⼀隻 股票,便有需要抬⾼⼀隻股票的價格,越⾼越好,不論是要公司出 售,抑或是私⼈出售,都需要把股價抬⾼,才能夠賣得到理想的價 錢。 究竟如何可以把股票的價格抬⾼,我在前文「提升股票的價值」列出 了最基本的幾種⽅法﹕市場定位、分股合股、粉飾賬⽬、派息、增加 買家、減少賣家等等,都可以有效的把股票的價格抬⾼,不消提的, 當股價要下跌時,令它沒跌得那麼快,也是「抬⾼」價格的⼀種。 值得注意的是﹕股票是⼀種投資品,⽽不是消費品。在消費品的世 界,服從供求定律的曲線,價格越⾼,需求越低,反之,價格越⾼, 需求越低。但是,在投資品的世界,有時卻是反其道⽽⾏之,價格升 得越⾼,越是吸引⼈們去買入,反⽽是價格低廉的股票,往往無⼈問 津。不過,這也並非盡然,有時候,股價升得太⾼,亦會嚇怕了很多 投資者,令到他們不敢購入。此所以,從這⽅⾯看,財技操作是⼀⾨ 藝術。 29.5 購買股票的⼈ 購買股票的⼈可分為兩種,如果⼤家認為,這兩種⼈的分類是機構投 資者和散⼾,這就錯了。以下的這⼆分法是我發明的,分別是「⾃⼰ 的錢」(own money)和「別⼈的錢」(other people's money)。我認 為,這種分類會更清楚,和更能解釋現實。 29.5.1 ⾃⼰的錢 「⾃⼰的錢」包括了散⼾,以及很有錢的⼤⼾,總之,他輸的錢,是 由⾃⼰荷包掏出來的,他贏了的錢,也是屬於他⾃⼰的。如果你要令 到「⾃⼰的錢」去購買你的股票,只有⼀個⽅法,就是令到對⽅相 信,買入這股票,可以贏錢。這是唯⼀的⽅法。 29.5.2 別⼈的錢 「別⼈的錢」就是機構投資者啦,即是基⾦經理之類,總之,凡是為 他⼈掌管⾦錢,⽽這些錢的是贏是輸,都不關決策者的荷包的,就是 「別⼈的錢」了。 要「別⼈的錢」去購入你的股票,令到他相信,購買這股票是有利可 圖的,當然是⽅法之⼀,但是,另外還有其他的⽅法,例如說,給他 很⾼的佣⾦,這些佣⾦是他私⼈收下的,他便很可能會買下你的股 票。不消說的,這筆佣⾦很可能是犯法的,所以交收這筆佣⾦時,便 得⽤上非常神秘的⽅法,神秘得有如洗⿊錢。請注意﹕我並不是⿎勵 讀者使⽤財技時,使⽤這種不合法的⼿段,但是,當我企圖巨細無遺 地描繪「甚麼是財技」這⼀個課題時,卻不可能漏掉這⼀種在市場上 常常使⽤的「財技」⼿法。 ⾄於最有效的⽅法,當然是兩者皆⽤﹕既表⽰出這股票的必賺性,也 付出⾼昂的佣⾦,只要對⽅相信了你的說法,便能夠順利把股票沽出 了。⾄於他買入這股票後,股票究竟會不會上升,那就是另外⼀回事 了。 在某些情況之下,就算是明知必定虧蝕,控制「別⼈的錢」的⼈往往 也願意購買⼀些必蝕無疑的股票。例如說,有⼀位基⾦經理,去年的 業績是賺了2億元,在今年,他的業績更好,⾜⾜賺了5億元,相比去 年,升了150%。在這個情況之下,他就算買了⼀隻垃圾股票,虧蝕 了1億元,今年的業績還是賺了4億元,比去年,還是升了100%,依 然是明星級的基⾦經理。在這個情況之下,他是很不介意收下0.3億元 的佣⾦,去花1億元,購進⼀隻明知必定輸清光收場的股票。 29.5.3 兩者之間 在「⾃⼰的錢」和「別⼈的錢」之間,也有⼀些border-line case,例 如說,⼀些對「⾃⼰的錢」很有影響⼒的「別⼈」,例如說,股票經 紀往往能夠遊說客⼾購入股票;財務顧問對其客⼾,也往往很有影響 ⼒,只要能夠說服到這些「別⼈」,便也能夠動⽤到「⾃⼰的錢」。 在這種情況之下,也是服從這兩⼤規則﹕令⼈相信這股票能夠贏錢, 或者是付出吸引的回佣。兩者兼備,⾃然是最佳的。 29.6 令⼈相信的⽅法 令到別⼈相信,購入股票可以贏錢,⽅法有很多,例如說,這公司的 前景很好啦,這⾏業的未來看俏啦,它將會注入優質資產啦,甚⾄是 莊家將會⼤炒特炒,都是⽅法之⼀。 另外的⼀些⽅法,⼩者有如找⼀些財經演員,或是專欄作者,去在其 地盤作出推介啦,⼤者有如找⼀些證券⾏,去撰寫分析報告,並且向 公眾發表啦。這當然也不可以忽略到有⼀些⼤型證券⾏監守⾃ 「炒」﹕當⾃⼰持有⼤量某股票時,正想⼤⼿沽出它們,因⽽發表分 析報告,⼤⼒唱好這股票,當公眾因⽽買入時,乘機出貨。 最精彩的故事是,我有⼀個朋友,持有⼤量某股票。於是他付出了4 萬元,給⼀個分析員撰寫報告,⽽這報告公開發表了。結果此事東窗 事發,兩⼈都遭到拘捕。結果是,我這個朋友提出了⼀個聰明絕頂的 說法﹕我持有這股票,於是花錢聘請這個分析員,私⼈為我兼職⼯ 作,我⼜怎知這個分析員會把私⼈兼職撰寫的報告,去公開發表呢? 免責聲明﹕這個⼈是我的朋友,我當然無條件地相信他說的每⼀個 字,相信他是無辜被拘捕了,這件事上,他是清⽩的。 29.7 ⼈傳⼈ 另外⼀種很有效的出售股票⽅式,是「⼈傳⼈」。嗯,by the way, 「出售股票」的專業術語,叫「散貨」。 所謂的「⼈傳⼈」,簡單點說,就是我叫你買,只要我是⼀個有說服 ⼒的⼈,便能夠有效的勸服你,令你購買這股票了。前⾯說過,這個 ⼈可以是股票經紀,可以是財務顧問,可以是任何⼀個⼈,只要他肯 同朋友去講,就可以了。公司老闆叫屬下員⼯瞓⾝買股票,⼜或是在 社交圈⼦廣結朋友,然後⼀次過把這些朋友,全都騙去買股票,這些 例⼦我統統⾒過了。但最絕的,還是以下的故事﹕ 有⼀位老闆,其女兒在公司當董事。有⼀天,叫他的女兒去律師樓, 查看和簽署⼀份重要的收購與合併文件,這是「超筍」的⼀個收購, ⼀旦成功,股價必然⼀⾶沖天。女兒簽署了這份機密文件之後,少不 免要告訴其閨中蜜友、⾄愛親朋,好讓⼤家沾沾光,分享⼀下橫財, 朋友賺錢,⾃⼰開⼼,也有⾯⼦。她的爸爸在「缸」湖之中,雖然名 聲不佳,可是這位女兒的⼈格,⼝碑卻是很不錯的。既然她這麼肯定 的說出來,當然是錯不了的。⽽當她的朋友買入了之後,也會連鎖性 地「⼈傳⼈」下去,朋友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的 朋友的朋友,也⼀個⼀個的買進這股票。 實情呢,卻是﹕這份「超筍」的收購文件,其「⽬標讀者」只有⼀個 ⼈,就是該位老闆的女兒。它騙倒了女兒,也吸引到⼤批的股票買 家,當然是⼀個非常成功的「散貨」案例。 29.8失敗的可能性 讀者看到這裏,很可能會有⼀個錯覺,以為財技是⼀項戰無不勝的⼯ 具,只要施展出來,便能夠成功的炒股票、賣股票,得到豐厚的回 報。實質上,正如我在前文說過,莊家財技操作失敗,輸得傾家蕩 產,也是常有的事。 其中最常⾒到的⼀種失敗情況,就是當炒股票的操作到了⼀半的時 候,遇上了不可預⾒的股災。須知道,使⽤財技是需要成本的,例如 說,提⾼股票價值,以及吸引股⺠購買的種種⽅法,都是成本。在企 圖出售股票的初期,是投資期,得付出⾼昂的成本,如果付出了成 本,卻在半途遇上了股災,沒法⼦成功出售「產品」,⾃然就會虧本 了。 更常⾒的⼀種失敗,是當客觀的形勢逆轉了之後,財技操作者還抱有 錯誤的幻想,不但不鳴⾦收兵,反⽽繼續投資下去,這就會造成泥⾜ 深陷,終⾄不可⾃拔,輸光收場。 具體的情況,就是莊家⼤鑼⼤⿎地,⼜造了假賬,⼜發放了假消息, 每天製造⼤量的虛假成交,把股價打⾼了幾倍,在這個「炒作項⽬」 之上,投資了⼤筆⾦錢,但還未收回本利。然⽽,在這個當兒,卻遇 上了⾦融危機,股市⼤跌。 在這個情況之下,莊家有兩個選擇,⼀是⾺上停⽌炒作活動,⽌蝕了 事。另⼀則是死頂著股價,因為現時的股價是花上了巨⼤的成本,才 能達到的。死頂著現時的股價,就是暫時保有「已佔有了的⼟地」, 不肯撒退。 在散⼾⽽⾔,「撒退」就是⽌蝕,不肯撒退,頂多是⼿頭的股票通通 變成廢紙罷了。但是,在莊家⽽⾔,要想死頂著股價,除了不能沽出 現有的股票之外,還得去買下在市場上沽出的股票,這即是說,他需 要擴⼤投資,把資⾦繼續投進這股票之內。這⾃然是非常危險的事, 擴⼤投資的最終結果,很可能是彈盡糧絕,莊家炒爆了⾃⼰,慘淡下 場。這種「可憐的莊家」,我也遇上過好幾個。 總之,這其中有⼀個基本原理,是變不了的,就是資⾦越多,所要求 的回報率越低,廣東話所謂的「按地游⽔」,越是安全。反過來說, 如果投入這麼多的資⾦,要求這麼⼩的回報,那⼜為甚麼要炒股票、 玩財技呢?⽤財技來炒股票、出售股票,最吸引⼈的地⽅,就是⾼槓 桿、⾼回報,⼩本⼤利、無本⽣利,如果要「按地游⽔」來玩財技, 倒不如正正經經的做⽣意,甚⾄是放在銀⾏收息了。 29.9 股價的滾滾⽽上 如果要把股價炒⾼,有甚麼技巧呢?答案是⼗分簡單的,只要你能夠 令到買家在購入股票後,不再沽出,好比是把那張股票⽤火燒掉了, 這就是出售股票的最⾼境界了。 然⽽,要把股價炒⾼,需要的,是不停的⽤⾼價買進股票,它的價格 才會越炒越⾼。不消多⾔,把股價炒⾼所需的⾦錢,⼀部份是市場⼒ 量,另⼀部份則是由莊家⾃⼰製造、⾃買⾃賣的虛假交易。那麼,莊 家的錢,⼜從何來呢? 當然了,莊家⾃⼰必須有本錢,才能炒股票。另⼀⽅⾯,當莊家出售 了股票之後,⼜可得回現⾦,⽽這些現⾦⼜可以⽤來繼續購買股票, 把股價越炒越⾼,⼀邊賣股票、⼀邊⽤買股票得回來的錢,去買、去 炒⾼股票,如此滾流不息,直⾄有⼀天,莊家賣光了股票,也不再買 下去了,⼜或者是,市場完蛋了,莊家挺不住了,股價急瀉下去,莊 家也輸光光了。 舉個例⼦,有⼀段時期,內地莊家很喜歡玩的⼀種炒法,就是召集友 好,⿑⿑購進⾃⼰的股票,然後堅決不沽出。⼤家都知道,內地很多 「哥兒」是很友好、很團結的,說了不沽出,就不沽出,反正做莊家 的這個朋友,是拍胸脯,擔保這股票是會上升的。莊家沽出了第⼀批 股票,收了錢之後,便拿這筆錢,來再把股價炒⾼,當炒⾼了之後, ⼜把另⼀批股票賣給了第⼆批朋友,也是要求他們堅決不沽,如是 者,不停的炒⾼股價,不停的叫親友去買進,⾃⼰只花了很少很少的 本錢,但股價已炒得老⾼了…… 跟著的劇情,有⼀百萬個發展下去的可能性,⼤家⽤⽤腦⼦,⾃⼰想 想吧。 29.10 令股東別出售股票 市場是由供求關係,也即是買家和賣家,所共同組成的,缺⼀不可。 ⼀個財技操作者要出售股票,除了要令到有新股東加入,購買其股票 之外,還得符合另外的⼀個條件,就是原有的股東別要沽出股票。這 道理很簡單﹕他本⼈是賣家,⽽賣家的數量越多,其競爭也就越⼤, 正是僧多粥少,其股價也就越低,這⾃然是非常不利的事。 在芸芸出售股票的情況之中,難度最⾼的,莫過於⼤股東要在市場出 售其股票。是的,⼀個上市公司老闆,最重要的才能是甚麼呢?答案 是﹕如何在股價的⾼峰期,沽出⾃⼰⼿上的股票。 散⼾沽股票,易過借火,打個電話可以了。要知道,⼤股東正是最為 瞭解公司運作的⼈,如果連他也沽出⼿頭股票,這豈不是代表了,連 老闆也不看好公司的前景?但是,上市公司老闆要沽出股票,得通報 給交易所,如果給公眾和股東都知道了這件事,豈不雞⾶狗⾛、股價 ⼤跌? 在1975年,蓋茨和保羅‧阿倫成立了「微軟公司」,8年後,後者因病 退出公司,變成了由蓋茨全⼒經營。「微軟」在1986年上市,在14年 後,即2000年,它的股價上漲了550倍。在這時,正值科網股的⾼ 潮,也是微軟的最⾼峰期,蓋茨也正是在這時,說要沽出股票,把錢 ⽤來做慈善事業,把賣股票的錢注進他在1994年成立的慈善基⾦,也 即是「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Melinda」是他太太的 名字。 順理成章的,他須得沽出⾃⼰的股票去做善事。也是為了避免⼈家說 他在股價的⾼位沽出股票,所以,他設立了⼀個客觀的沽出股票制 度,叫「定期釋出機制」,是定期地,逐批沽出他持有的股票,以開 解投資者的⼼靈﹕看,我不是看淡公司⽽沽出股票,這只是⼀個定期 沽出股票的機制⽽已! 這個時候,就是科網股的⾼峰期,「微軟」最光輝的時刻,⽽在跟著 的年份,隨著科網股熱潮的爆破,「微軟」經歷了⻑達幾年的⼤跌。 由此可以⾒得,蓋茨沽貨拿捏時間之準確,以及「定期釋出機制」之 ⾼明。 我在股票世界,從來沒有⾒過⼀個上市公司老闆「散貨」,比蓋茨散 得更⾼明的。果然不愧是全球⾸富。 29.11售後服務 ⼀個財技操作者,是不是應該在成功地沽出了股票之後,便⾺上散 ⽔,棚尾拉箱,不顧⽽去呢?不是這樣⼦的,⽽是需要有「售後服 務」,把事後⼀切整理得妥妥當當,才好離場。 為甚麼出售完股票之後,不可以「趙完鬆」,就此離場呢? ⾸先,就是把⼿上所有的股票都出售清光了,這間上市公司依然是存 在的,公司依然要混下去,如果把公司的形象搞得太爛,下次再要出 售股票時,便會有困難了。 第⼆,如果股東驟然離場,⽽不是分步驟地逐步退市,股價多半會跌 得很迅急,很可能會引來⿇煩。例如說,如果有⼀位仁兄,收下了回 佣,⽤「別⼈的錢」買下了這股票,⽽股票的價格突然急跌,可能會 令到這位仁兄惹上了⿇煩。因此,股價慢慢地下跌,莊家逐步退市離 場,應該是較為體⾯的做法,也較能夠保住那位使⽤「別⼈的錢」買 股票的仁兄。當然了,這種「體⾯」是需要付出代價的,財技操作者 願不願意為了⾯⼦⼯程⽽付出額外的成本,那⼜是另外的⼀回事了。 最理想的情況,當然是在沽清⼿頭的股票之後,⾺上遇上了股災,到 了這時,甚麼股票都下跌了,當然也包括這股票在內,當事⼈便可以 乘機攤開⼿,說﹕「踫上了股災,有甚麼辦法,我也不想的!」 比最理想更為理想的情況,是⼀位叫「林前進」的股壇前輩,在1997 年,炒⼀隻股票,在1.3元的最⾼價,把股票沽清光之後,結果由於市 況太勁,市場⼒量把股價推到2.5元,⽅才下跌。這當然更加是沒有任 何責任了。問題在於,當發⽣了這種情況,你⼜會懊悔﹕原來市場⼒ 量這麼⼤,為甚麼不晚⼀點沽、賺多⼀點呢? 29.12 集資的4種⽅式 上⼀章和這⼀章的主題,都是有關集資。公司的集資,⼀共可以分為 4種⽅式﹕公司借錢、私⼈借錢,公司售股、私⼈售股。 如果要把這4種⽅式作出分類,可以⽤集資的⽅式去分﹕公司借錢和 私⼈借錢是⼀組,公司售股和私⼈售股⼜是另外⼀組,這就是我在本 書所使⽤的分類⽅法。但是,我們還可以有另外的⼀種分類⽅法,就 是⽤集資的個體去分﹕公司借錢和公司售股是⼀組,私⼈借錢和私⼈ 售股⼜是另外⼀組。當然,我們更可以完全不分類,把4種模式分別 呈列。 無論我們使⽤甚麼的分類⽅法,必須要緊記著⼀點﹕這4種模式,在 概念上和在運作上,是緊密⽽相通的,很多時,它們也會同時運作。 例如說,公司把價值為1億元的新股,賣給了⼀個莊家,這個莊家可 以是⼤股東本⼈及他的代理⼈,也可以是第三者。在這時,公司集了 資。然後,莊家成功的把這股票的股價炒⾼,以3億元的總售價,沽 出了所有的股票,這就是私⼈出售股票。在這個個案,公司集資和私 ⼈售股是⼀系列的事件,是不可分的⼀件事,可以簡稱為﹕「公司批 ⼀⼿股票給你去炒啦!」 如果公司配售給莊家的,不是新股,⽽是可換股債券,這就是公司借 錢了。然⽽,如果莊家把可換股債券換成了股票,這⼜變成了公司售 股,然後他⼜把這些換來的股票,在市場上出售,這則是私⼈售股 了。 以上的例⼦,都是告訴我們,這4種⽅式是混不可分的,只是在前文 我為了把概念⼀⼀解說,才把不可分的概念斬件來作闡述。以後,我 還會另外寫成⼀本《混合財技》的專著,以⼤量例⼦,去說明各種不 同財技的實際應⽤。 30 收購、合併、出售 「收購」和「合併」是兩種相類似的財技活動,英文叫作「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簡稱為「M&A」,中文的簡稱為「併購」。由於 這兩者實在太過相似,所以常常合在⼀起,說成為「併購」就算了, 但當然,兩者是⼤有分別的,在下文,就會有所分解。 除了「併購」之外,本章的討論範圍,也包括了「出售」。「併購」 是把公司的規模擴⼤,「出售」是把公司的規模縮⼩,這兩者的功⽤ 是相反的,然⽽,在⽭盾之中,也可以有其統⼀。理解⼀個概念,也 必須正正反反地,才可以清楚地探討出完整的⼀幅圖像來。 30.1 甚麼是「收購」? 買東⻄,是「購買」,你可以購買⼀件衣服,也可以購買⼀項服務, 例如按摩,更加可以購買⼀間公司。但是,我們不可以「收購」⼀件 衣服,也不可以「收購」⼀位按摩師為我們按摩,但是,你卻可以 「收購」⼀幢⼤廈、⼀間公司,或⼀系列的連鎖店。換⾔之,「收 購」是商業上的活動,當你購買⼀間公司的股票、⼀件資產,或⼀些 業務時,便可視之為「收購」了。 我們買下了⼀間公司,當然算是收購,但很多時候,沒有買下100% 的股份,只是買下了控制性股權,也算是收購的⼀種,甚⾄在有些時 候,只是買下了某公司的重要股權,例如說,⼀成,或是兩成的股 票,也算是收購。 30.2錢從何來? 購買⼀件東⻄,最重要的構成條件,就是要付錢,⼀⽅交錢,⼀⽅交 貨,才叫做⼀項交易。收購的情況,也是⼀樣,⽽在本節,我就打算 討論「付錢」這個問題。不過,在財務的世界,習慣上會使⽤⼀個比 較⾼級的字眼,叫作「consideration」,我把這個字譯作「交換條 件」。 我們去得到⼀件東⻄,不⼀定是付錢,以物易物也是可以的。在收購 的世界,也可以⽤「以物易物」的⽅式,例如說,⽤⾃⼰的股票,換 對⽅的物業,⼜或者是,⽤⾃⼰的股票,去換對⽅的股票,諸如此 類。所以,專業的字眼不是「付錢」,⽽是「consideration」。在本 節,說的就是「consideration」。 30.2.1 要約 你要收購⼀幢⼤廈,向業主直接開價,就成了。你要收購⼀間公司, 向股東直接開價購買,那就成了。但是,如果你要收購⼀間上市公 司,你可以和其⼤股東私下協議,由⼤股東把名下的股票都賣給你。 另⼀⽅⾯,你可以開⼀個價,向所有⼤⼤⼩⼩的股東購買其股票,這 個開價,稱為⼀個「要約」。 這個要約可以有著不同的彈性,例如說,可以全⾯收購,即股東要賣 出多少股票,你都統統買下來;也可規定⼀個特定的數量,例如說, 你只肯收下51%,當買⿑了股票之後,其他⼈要把股票賣給你,你也 拒絕接受了。 當然,你也可以在市場買進這股票,直⾄買⿑了⼼中的數量為⽌。按 照香港的法例,如買5%或以下的股票,可以偷偷的買,沒有⼈知道你 在吸納股票這件事,買了5%以上,就要通知交易所,公開持股數量 了。例如說,⾺來世亞郭令燦家族的「國浩集團」(股票編號﹕53)在 這幾年,在市場上吸納了14.03%的「東亞銀⾏」(股票編號﹕23),⽽ 「東亞銀⾏」的董事局並沒持有控制性股權,因此,市場認為郭令燦 家族將會在不久後的某年某⽉某⽇,向公眾提出收購。 當然了,你也可以利⽤「⼈頭」,⽤不同的名字,分開購買,但當 然,在實質上,你們是「⼀致⾏動⼈⼠」。如果你購進的股票數量到 達了30%或以上,按照規定那就得向所有的股東提出⼀個「要約」, 也即是「全⾯收購」了。 30.2.2 槓桿收購 所謂的「槓桿收購」(Leveraged Buyout,LBO),簡單點說,就是 借錢去作出收購,就像是使⽤槓桿原理,以⼩的⼒量,去移種⼀件重 的物體。我們借錢去買樓,借孖展去炒股票,統統都是「槓桿」,嚴 格來說,都是財技的⽅式,只是,這些槓桿的⽅式是為⼈所熟知的, ⽽本節則集中於說明公司財技所使⽤的槓桿⽅式。 30.2.2.1 抵押品 槓桿收購需要借錢去完成,⽽凡是借錢,都會牽涉到兩項重⼤的考 慮,第⼀是扺押品,第⼆是利息。 在抵押品⽅⾯,抵押品的價值,當然是遠⾼於借貸額,否則便沒有⼈ 願意借出了。換句話說,你所收購的東⻄,最好是其價值遠遠⾼於借 貸額,如果不是的話,⼜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呢?答案是有的,就是把 ⾃⼰的家當也拿出來,作為抵押品。你去買⼀個物業,固然可以付出 ⼀部份的錢,同時拿這個物業,去同銀⾏做抵押。但是,如果你想九 成按揭,銀⾏當然做不到,但你可以把另⼀個物業,也送到銀⾏的⼿ 裏,作為抵押,銀⾏便會接受了。 換⾔之,如果你是A公司的老闆,想槓桿式收購B公司,很可能銀⾏會 要求你同時把A和B兩間公司的股票都拿過來,作為擔保,才肯借出這 筆款項。 為甚麼我會特別提到這⼀點呢?因為很多有關財務學的教科書,只著 重於你收購B公司,便只⽤B公司的資產來作計算槓桿額,但在很多的 情況之下,這並不符合現實。⾦主,不論是銀⾏、財務機構,或者是 私⼈,都不會這麼笨,任由你以⼒打⼒,以少許成本,便作出⼤型的 槓桿收購,贏了就是發⼤財,輸了就只是輸掉付了出來的本⾦。⼀個 正常的⾦主,⼀定會要求借貸⼈把所有的家當,私⼈的資產,都拿出 來,作為抵押,兼且還要私⼈擔保,才會答應借出這筆款項。 換句話說,成功的槓桿收購的必要條件,是私⼈擔保,把借貸者的命 運和交易綑綁了,這收購才有可能成功。但是,這⼀點,教科書卻往 往是忽略了的。 30.2.2.2 利息 在利息⽅⾯,我們得從⾦主的⾓度去看﹕槓桿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