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巢芜处管理制度汇编 (2024年3月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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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文件是合巢芜公路管理处2024年3月版管理制度汇编,包含了各部门的管理制度和职责。涵盖办公、党务纪检、人力资源、工会、收费管理、财务、机电管理、管控调度和养护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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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巢芜公路管理处 管理制度汇编 2024 年 3 月 1 【内部资料】 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 巢 芜 公 路 管 理 处 二 O 二四年三月 1 1 目...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巢芜公路管理处 管理制度汇编 2024 年 3 月 1 【内部资料】 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 巢 芜 公 路 管 理 处 二 O 二四年三月 1 1 目 录 一、办 公 室 管理处机构设置和职责................................. 3 公文处理办法..........................................6 印章管理办法.........................................18 岳黄公司授权合巢芜管理处印章使用规程................ 26 档案管理办法.........................................36 会议管理办法.........................................48 国家秘密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54 总值班管理办法...................................... 57 公务出差管理办法.................................... 61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66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91 机关员工餐厅管理办法................................ 98 业务招待管理办法................................... 106 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09 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113 车辆管理办法........................................117 材料管理办法........................................128 机关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130 工作服管理办法..................................... 135 2 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136 协助执行案件处置工作规则........................... 144 外聘律师选聘管理实施细则........................... 147 法律审核论证管理办法............................... 151 合规管理办法........................................157 合规管理实施细则................................... 163 合同履行管理评价规则............................... 169 合同管理办法........................................172 二、党 务 纪 检 部 党总支组织机构及职责............................... 190 合巢芜处党总支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200 合巢芜处党总支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 203 合巢芜公路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7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 220 “三会一课”制度................................... 224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228 发展党员工作办法................................... 230 “党员活动日”制度................................. 273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276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79 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办法............................... 282 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办法..... 284 3 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290 文明创建工作管理办法............................... 293 党支部考核管理办法................................. 297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实施意见..... 305 “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 313 纪检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管理办法................... 326 纪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328 合巢芜处纪检问题线索管理办法....................... 331 合巢芜处纪检机构腐败案件查办实施办法............... 335 合巢芜处重大节假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查督办规定..... 337 合巢芜处大监督体系实施方案......................... 338 合巢芜处廉洁家访制度...............................342 合巢芜处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实施细则................... 344 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 349 干部处理处分与薪酬挂钩管理办法..................... 353 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355 宣传工作细则........................................369 合巢芜处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376 合巢芜处主管级管理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381 三、人 力 资 源 部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410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414 4 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管理办法........................... 425 请假及加班管理办法................................. 445 出勤管理办法........................................458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465 岗位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476 主管人员管理办法................................... 479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487 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 492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498 岗位竞聘管理办法................................... 514 员工晋级年度考核管理办法........................... 520 薪酬管理办法........................................527 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537 员工留岗培训管理办法............................... 543 员工违纪违规惩戒管理办法........................... 546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549 技能人才管理办法................................... 559 一般管理岗位员工管理办法........................... 563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567 合巢芜处员工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实施细则............... 572 四、工 会 工会工作制度........................................580 5 计划生育工作规定................................... 584 劳动竞赛管理办法................................... 585 企务公开管理办法................................... 588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管理办法........................... 594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 601 职工岗位先进操作法管理办法......................... 607 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610 劳动争议调解管理办法............................... 614 先进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618 文体活动组织管理办法............................... 624 劳动竞赛评先评优等奖励办法......................... 626 五、收 费 管 理 部 收费工作管理办法................................... 632 收费稽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669 通行费堵漏补缴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682 绿色通道车辆检测系统辐射安全管理办法............... 689 绿色通道车辆检测系统辐射安全防护应急预案........... 695 微笑服务管理办法................................... 701 星级文明收费员评选和奖励管理办法................... 724 “微笑之星”评选办法............................... 731 保障警卫任务车队通行处理程序....................... 734 收费站基础管理制度................................. 738 6 服装管理办法........................................746 六、财 务 部 会计核算办法........................................752 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办法............................... 770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773 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776 资金管理办法........................................779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790 风险管理办法........................................800 财务内控管理办法................................... 817 投资管理办法........................................825 统计管理办法........................................830 七、机 电 管 理 部 机电系统设备管理办法............................... 833 机电系统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837 机电系统备品备件管理办法........................... 842 机房管理办法........................................844 代维管理办法........................................846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848 网络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850 系统维护人员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855 供配电管理办法..................................... 857 7 机电设备废旧物品管理办法........................... 860 柴油发电机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861 电工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863 机电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865 收费站机电系统维护员管理办法....................... 867 八、管 控 调 度 部(安 全 路 产 部)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87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877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88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889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实施细则................. 898 路产管理办法........................................902 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办法............................... 914 涉路施工管理办法................................... 932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947 服务区(加油站)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953 综合巡查办法........................................961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 973 监控中心管理办法................................... 979 营运信息管理办法................................... 982 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988 收费站信息处置管理办法............................. 992 8 客服电话处置管理办法............................... 994 九、养 护 管 理 部 招标投标管理基本制度............................... 998 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 1021 养护管理办法...................................... 1050 日常养护管理办法.................................. 1056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1060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及变更管理办法............ 1069 桥梁养护管理办法.................................. 1074 隧道土建结构养护管理办法.......................... 1085 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1093 养护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098 巡查检查管理办法.................................. 1102 养护限时修复管理办法.............................. 1107 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109 铲冰除雪管理办法.................................. 1114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1125 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1197 十、团 总 支 团总支组织机构和职责.............................. 1206 团组织工作制度.................................... 1213 青年文明号创建办法................................ 1226 9 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实施办法.......................... 1229 团组织活动管理办法................................ 1236 青年志愿者活动管理办法............................ 1242 10 一、办 公 室 — 1 — — 2 — 管理处机构设置和职责 根据集团公司和皖通公司关于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能的相关规定,结合 我处工作实际,明确管理处机构设置和职责如下: 一、机构设置 管理处设置收费管理部、养护管理部、管控调度(安全路产)部、机 电管理部、财务部、工会、党务纪检(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 8 个职能部 门,下设王铁站、柘皋站、巢湖站、凌家滩站、芜湖北站、雍镇站、林头 站、无为站、无为东站、无为严桥、槐林 11 个收费站。 管理处机构示意图 处 长 副处长 (党务监察部) 党 务 纪 检( 人 力 管 控 调 度( 安 全 收费管理部 机电管理部 养护管理部 资源)部 路产)部 办公室 工 财务部 会 交通卡服务中心 无为严桥站 监控中心 凌家滩站 芜湖北站 无为东站 王铁站 柘皋站 巢湖站 雍镇站 槐林站 林头站 无为站 二、机构职责 (一)收费管理部 负责通行费的收取管理、稽查管理、收费服务管理、通行费发票和通 行卡管理、安徽交通卡巢湖客服中心管理;定期对收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 3 — 组织开展收费站收费业务检查指导与考核,负责 ETC 常态化推广发行工作, 负责疫情防控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收费站治超的日常检查考核。 (二)养护管理部 负责路况调查、养护专项检查、道路技术状况评定、桥梁检测和招投 标办公室工作;制定道路设施(机电设施除外)养护计划,日常养护、小 修保养、专项工程的招投标管理;道路养护的监督、检查、验收、结算; 养护技术资料管理,配合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后评价与养护公司的相关 工作;牵头负责辖段除雪保通工作。 (三)管控调度部(安全路产部) 负责路产维护、路损理赔,道路清障救援与设施管理,受理、审查涉 路申请和涉路工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日常综合巡查,营运安全及应急管 理;服务区监管。负责处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交警、路政 和沿线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负责监控分中心的管理,主动采集研判和报 告相关信息,发挥指挥调度职能。 (四)机电管理部 负责辖段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等机电系统设备的维护与 管理;负责路网信息管理;负责机电设备路损定损分类分级管理,处机关 居民区泵站设备定期维护、维修(每季度一次),处机关办公园区监控设 备维护及管理工作,收费站空调维护维修。 (五)财务部 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内控管理、固定资产的账 务管理;牵头汇总编制财务计划、投资计划、营运预算和财务决算;进行 成本控制、财务分析,联系银行、财政和审计工作;负责收费站财务工作 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做好机关食堂的账务核算工作。 (六)工会 — 4 — 负责维护职工权益;开展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劳动保护和文体活动。 负责全处计划生育、劳动纠纷、评先评优、特殊员工的慰问和帮扶工作以 及小修养护材料的管理等工作。 (七)党务纪检部(人力资源部) 负责招聘、干部任免、员工考核、休假、员工培训、薪酬福利、社会 保险、劳动合同,党务管理,宣传和意识形态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团青 工作、纪检管理和管理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八)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总务会务、公文保密、园区保卫、督查督办、制度建 设、服装管理、固定资产、车辆、餐饮接待、日常管理费用支出审核、公 共关系;负责办公网络与办公电话日常维护管理,办公园区照明管理,居 民区泵站日常排涝工作;负责除雪设备维护维修、机关办公电脑、打印机 及其耗材、网络电视、机关办公生活空调的维修以及机关办公用品的管理; 负责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 (九)收费站 负责通行费收取,抓好收费现场管理、站务管理和员工队伍建设等工 作。 — 5 — 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管理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公文质量 和公文处理效率,参照集团公司和皖通公司公文处理相关规定,结合管理 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 全保密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处及所属各部门和收费站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是管理处公文处理的职能部门,主管管理处的公文处 理工作,并对各部门和收费站公文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各部门、收费站应配备兼职公文收发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收费站 公文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五条 适用于管理处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 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 执行的事项,转发公文。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 况。 (七)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单位的 询问。 (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 6 — (九)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 (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 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六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 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发文单位署 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页 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 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 程度,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四)发文单位标志。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 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单位 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单位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单位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单位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单位代字应保 持稳定,不宜经常变动。联合行文,使用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联合上报的公文,应同时 标注各联合发文单位的签发人。 (七)标题。一般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事由和文种组成。 联合行文单位较多时,标题中的发文单位名称可简化为主办单位名称加“等 单位”字样。转发文件时,在原文件标题前加“转发”字样;连续转发可 沿用原转发标题,在正文中说明行文单位转发过程。管理处内部行文,标 题可不标明发文单位名称。 (八)主送单位。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单位全称、规范化简 — 7 — 称或者同类型单位统称。主送单位的顺序一般按照重要程度排列,同类型 单位内同级单位之间使用顿号分隔,不同类型单位之间使用逗号分隔,最 后一个主送单位之后标全角冒号。决议、纪要的主送单位名称标列在版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当正文中需要引用 其他公文时,按照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的方式进行引用。公文中如出 现专有名词、缩略词、字母词,应当在正文中首次出现时以括号标注方式 注明准确完整的名称。 (十)附件说明。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 附件顺序和名称。 (十一)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发文单位署名。署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2.成文日期。成文日期是公文的生效时间。成文日期确定的原则是: 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以会议正式通过的日期为准;经发文单位负责人 签发的公文,以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的公文,以最后签发的单位负责 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3.印章。除纪要可以不加盖印章外,公文应加盖发文单位印章,并与 署名单位相符。 (十二)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属请示件,应 在该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联系人一般以管理处经办部门负责人为 宜。当用印页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成文日期时,一般应当采取调整 正文行距或字距的措施解决,不得采取标注“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十三)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当另面编 排,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转发、印发类公文,被转发、印发的内容不按 附件处理,不属于附件。 (十四)版记。由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印发日期和分隔线组成,一般 在偶数页。 (十五)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 8 — 第四章 公文形式 第七条 管理处的主要公文形式为: (一)文件式公文,适用于重要公文及普发性公文,主要文头有:“安 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巢芜公路管理处文件”、“中共安徽省交通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巢芜公路管理处总支委员会文件”、“安徽省交通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巢芜公路管理处工会委员会文件”、“共青团安徽省交 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巢芜公路管理处总支委员会文件”等。 (二)信函式公文,适用于一般性或非普发性公文,主要文头为:“安 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巢芜公路管理处”、“中共安徽省交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合巢芜公路管理处总支委员会”等。 (三)特殊形式公文,主要包括“会议纪要”等。 第五章 行文规则 第八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单位。 第十条 向上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单位,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单位和同 级单位,不抄送下级单位; (二)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如需以管理处名义向上级单位请示,应当 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单位; (三)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除上级单位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管理处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 报送公文,也不得以管理处负责人名义向上级单位报送公文; (四)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一个上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 单位;管理处向上级单位行文时,受文单位对文种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否则应根据行文目的和行文事由,选用“请示”、“报告”或“意见”文 种,一般不适用函。 — 9 — 第十一条 向下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主送受理单位,根 据需要抄送相关单位。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 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单位的另一个 上级单位。 第十二条 管理处与其他单位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第六章 公文拟制 第十三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十四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完整准确体现发文 单位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规范相衔接;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分析问题实事求是, 所提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三)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四)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 练; (五)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六)起草公文时,涉及其他单位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 必须征求意见,进行会签,力求达成一致; (七)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各收费站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审核重要公 文起草; (八)转发上级单位公文,或根据上级批复起草本级批复时,公文所提 措施切忌照搬照套上级公文所提措施,要有本级贯彻意见和具体要求。 第十五条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依次由起草部门进行审核,公文处 理职能部门进行初核、复核。 第十六条 部门审核人原则上应为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重点是: (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 10 — (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文 件精神; (三)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单位意图; (四)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五)所提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决定事项是否履行发文单位决策 程序。 第十七条 管理处公文处理职能部门应确定人员负责公文审核工作。 审核重点是: (一)涉及的事项、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决策程序; (二)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相关部门会签并达成 一致意见; (三)文种是否正确,结构是否合理,公文主体要素是否完整,标注是 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四)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 (五)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 (六)其他内容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部门并说明理 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部门修改后重 新报送。 第十九条 公文应当经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 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 由所有联署单位的负责人会签。 第七章 公文办理 第二十条 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第二十一条 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 (一)签收。由公文处理职能部门负责公文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 — 11 — 件清点,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发现问 题,须及时向发文单位查询并妥善处理。管理处各部门、收费站参加外部 会议收到的公文、领导讲话等会议材料,以及其他需要管理处办理的公文, 应及时送交管理处办公室按程序办理,不得私自存放公文。 (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进行详细记载。 (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审核。对下级单位来文主要审核来 文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其他内容是否符合 本办法的规定。对上级和其他单位来文主要审核是否应当由管理处办理等。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或不由管理处办理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 明理由。 (四)承办。阅件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 办件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管理处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 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对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或紧急 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 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 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六)催办。管理处公文处理职能部门应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 情况,有办理时限的公文、紧急公文或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及时催办, 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 (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 相关单位。 第二十二条 经签发的公文按以下程序办理发文: (一)核校。已经发文单位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 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并进行读校;需作实质性修改的, 应当按原审核、签发流程重新办理。 (二)登记。对核校后的公文,应及时进行发文登记,包括编排发文字 — 12 — 号,记录发文单位、签发人和签发时间,确定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等。 (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 (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制质量进行 检查后分发。 第二十三条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 规及管理处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单位联合 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单位归档,相关单位保存复制件。 第八章 公文管理 第二十四条 涉密公文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 要求的场所和设备上印制。涉密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应通过机要收发人 员进行传递。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单位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 销毁。 第二十五条 单位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单位撤销时, 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 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二十七条 新设立的机构应当向管理处办公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单位合并或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中办发〔2012〕14 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执 行。 第二十九条 相关记录: (一)《公文处理标签》; (二)《收文登记簿》; (三)《发文登记簿》; (四)《发文拟稿封面》。 — 13 —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管理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14 — 附件1: 合巢芜管理处文件处理标签 来文单位: 编号: 文 份 收文时间: 年 月 日 拟办意见: 批示: 传阅签字: 办理情况: — 15 — 附件2: 收 文 登 记 簿 序 收文日期 来文单位 来文字号 文 件 标 题 密级 份数 附件 承 办 单 位 备 注 号 — 16 — 附件3: 发 文 登 记 簿 序 发文日期 发 文 字 号 发 文 标 题 密级 份数 附件 主 送 抄 送 备 注 号 — 17 —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印章管理,保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依据集 团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管理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处范围内各类印章(含电子印章)的管理 和使用。 第三条 管理处办公室是印章管理的职能部门。各部室、收费站负责 本部门、本单位的印章管理。 第四条 管理处办公室负责管理处党总支印章、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 用。 管理处财务部负责管理处财务专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管理处工会负责管理处工会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管理处团总支负责管理处团总支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各部室、收费站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本部室(站) 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 使用管理处行政印章和党总支印章时,专项工作需要用印的, 应报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审批后使用;重大事项需用印的,应报主要负责 人同意、签字审批后使用。合同、报表等已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签字的, 不再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第六条 各部室、收费站印章须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 意方可使用。凡涉及管理处以外工作的,应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使用。 第七条 印章管理人应对用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第八条 除管理处特别授权外,处内设职能部门不能对外签署合同, 不能代表管理处批复或出具职责范围外的意见。 第九条 严格执行用印实行登记制度,注明用印事由、份数、经办人、 授权领导、用印日期等。 — 18 — 第十条 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上用印。 第十一条 管理处办公室统一制发管理处各部室、收费站印章。 第十二条 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备查考。 第十三条 印章出现模糊或残缺的,应向印章原制发部门提出更换申 请,由原制发部门按照规定予以销毁并更换。 第十四条 管理处部室、收费站撤销或名称变更时,原有印章应停止 使用并及时交回印章制发部门,由印章制发部门统一处理。 第十五条 印章管理人应严格保管印章,一般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 或转借他人保管使用。确需带出使用的,应报经管理处、部室、收费站主 要负责人同意后,印章管理人方可将印章交与经办人,外带期间,经办人 须对印章的安全和使用负全权责任,用毕将印章归还印章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印章管理人因故不能亲自保管和使用印章时,应及时向单 位领导反映情况,经领导同意后,做好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交接。 第十七条 因联合行文,外单位需借用印模的,需经管理处、部室、 收费站主要负责人同意。 第十八条 管理处任何部室、收费站和人员违反印章管理规定,擅自 刻制、使用、出借印章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各单位、部门应妥善保管印章申请、使用与销毁过程中产 生的各类书面文件,并按照处档案管理规定予以留存。 第二十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管理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19 — 印章制作申请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印章名称 制作原因 使用范围 (印模) 办公室审核意见 处领导审核意见 刻印单位 启用时间 经办人 领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20 — 印章带出使用申请表 印章种类 用印事由 领导审批 移交人 借出日期 接收人 移交人 归还日期 接收人 — 21 — 合巢芜处用章使用登记表 用章日期: 用章事由 ( ) 中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巢芜公路管理处总 用章名称 支委员会 ( )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巢芜公路管理处 用章部门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份数 分管领导 主管领导 注:1.此表用于管理处行政印章和党总支印章。 2.具体用章要求按照管理处用章管理办法执行。 — 22 — 印章销毁申请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更换原因 (旧印模) (新印模) 办公室审核意见 处领导审核意见 刻印单位 启用时间 经办人 领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23 — 合巢芜处印章使用登记表 用章 用章 日 名称 用章人 部门负责人 用章事由 份数 部门 分管领导签字 主管领导审批 备注 期 (见说 签字 签字 (单位) 明) 说明:1.中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巢芜公路管理处总支委员会 2.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巢芜公路管理处 — 24 — 合巢芜处印章移交登记表 序 印章名称 印章图样 移交事由 备注 号 1 2 移交人: 接交人: 监交人: 移交时间: — 25 — 岳黄公司授权合巢芜管理处印章使用规程 第一条 为加强岳黄公司相关印章管理,保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和规 范性,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岳黄公司相关印章授权由合巢芜管理处在无岳 高速委托运营管理范围内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岳黄公司相关印章包括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 3、财务专用章 3 及 CA 锁,其中合同专用章 3、财务专用章 3 及 CA 锁(编号:2009485275) 移交至合巢芜管理处并授权合巢芜管理处自主管理。 第四条 财务部是岳黄公司财务专用章 3 管理和使用的主管部门,办 公室是岳黄公司合同专用章 3 管理和使用的主管部门,养护管理部是岳黄 公司 CA 锁(编号:2009485275)管理和使用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需 明确一名印章管理人。 第五条 用章范围 岳黄公司行政公章使用范围包括:涉及无岳高速的相关招标与非招标 采购相关资料,包含采购公告、补疑/答疑、采购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通知书等;涉及无岳高速相关工程开工资料、结算资料、交竣工验收 材料;涉及无岳高速上报的相关报表等材料,如资产统计、桥隧基本信息、 资金需求等;涉及合巢芜处日常管理业务开展相关资料,如社保、公积金 开户及后续人员增减及基数调整、非标准工时申报、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劳动合同、工伤材料、电信、供电、油料(石油、石化)、计划总结等。 岳黄公司财务专用章 3 使用范围包括:银行账户开立与撤销;预留印 鉴变更;法人变更;U 盾及变更业务;办理银行各类票据;办理银行询证 函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外开具收款收据;员工收入证明;对上级财务部门、 财务共享中心、岳黄公司等提供的资料等。 — 26 — 岳黄公司合同专用章 3 使用范围包括:合巢芜管理处各部门涉及无岳 高速的相关采购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安全合同、廉政合同。 岳黄公司 CA 锁(编号:2009485275)使用范围包括:涉及到无岳高 速的相关非招标采购在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实施全流程电子采购时的 相关材料。 第六条 岳黄公司行政公章使用需经合巢芜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审批同 意后,凭《用印申请单》至岳黄公司办理用印。同时提供用印文件及相关 管理决策文件。 第七条 岳黄公司合同专用章 3 使用需在执行《合巢芜管理处合同管 理办法》各项流程结束,至管控调度部(安全路产部)登记《合巢芜管理 处合同台帐》后,到办公室办理用印登记。 第八条 岳黄公司财务专用章 3 使用需经合巢芜管理处财务部主要负 责人同意,进行《财务专用章 3 使用登记表》登记后办理用印。 第九条 岳黄公司 CA 锁(编号:2009485275)使用需至养护管理部 登记《合巢芜处招采平台 CA 证书使用登记表》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岳黄公司有权对合同专用章 3、财务专用章 3、CA 锁(编号: 2009485275)使用情况及相关文件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印章管理人应对用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第十二条 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上用印。 第十三条 印章出现模糊或残缺的,应向印章原制发部门提出更换申 请,由原制发部门按照规定予以销毁并更换。 第十四条 印章管理人应严格保管印章,一般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 或转借他人保管使用。确需带出使用的,经办人须提出书面借用申请,报 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印章管理人和经办人共同带出使用。 第十五条 印章管理人因故不能亲自保管和使用印章时,应做好印章 的交接,并按规程要求保管和使用,履行保管和使用职责。 — 27 — 第十六条 本规程是基于安徽省岳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皖 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代管协议制定的,用章在委托代管范 围内有效,否则无效。 — 28 — 附件 1 用 印 申 请 单 申请人 日 期 用印部门 事 由 申请使用的 印章 份数: 部门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 29 — 附件 2 合巢芜管理处合同签办、用印登记表 合同履行期限 序 前合同 合同金额 采购标的 业务部门 登记、盖章 备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对方单位名称 ( 个月, 业务部门 号 程序 (万元) 物性质 的主办人 日期 注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1、前合同程序包括招投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直接委托等;2、采购标的物性质包括工程施工、物资设备采购、服务、其他 — 30 — 附件 3 合巢芜管理处合同台帐 填报部门(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上报日期: 合同履行 合同金额(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合同名 合 期限 是否 业务 对方 按采购标的物性质分 按签订(投资)主体分 前合 有无 称 同 ( 个 经费收 涉及 部门 签订日 履行 备 序号 单位 同程 法律 (全 编 月, 支类别 关联 的主 期 情况 注 名称 序 纠纷 称) 号 年月日- 交易 办人 年月日) 注:1.各部门每季度向管控调度部上报一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 10 日之前上报); 2.履行情况填写:已履行、正常履行、履行异常; 3.前合同程序包括招投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直接委托等; 4.合同履行情况有需要作进一步说明的,可加页说明。 部门负责人签字: — 31 — 附加 4 财务专用章使用登记表 用印 印章管 序号 单位 经办人 事 由 份数 授权领导 授权方式 备注 时间 理人 — 32 — 附件 5 合巢芜处招采平台 CA(编号:2009485275)证书使用登记表 序号 部门 采购项目名称 领用人 领用日期 归还日期 是否完好 备注 — 33 — 附件 6 印章移交登记表(用于工作交接使用) 序号 印章名称 印章图样 移交事由 移交人 接交人 监交人 移交时间 备注 — 34 — 附件 7 印章移交登记表(用于日常办公事项) 序号 印章名称 移交事由 移交人 接交人 移交时间 备注 — 35 —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处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 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管理处生产经营和其他各项工 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企业 档案管理规定》《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09 )等档案工作 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规定, 结合管理处实际, 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处档案是指管理处在营运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有保 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 第三条 管理处档案工作应以资产关系为纽带,坚持集中统一管 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 第四条 管理处的档案工作要以满足管理处各项活动在证据、责 任和信息等方面的需求为导向,运用现代技术与管理方法,通过资源 整合和开发,为管理处的营运管理和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第五条 管理处档案是管理处知识资产和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 分,应该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所有员工都有保护管 理处档案的义务。档案工作是管理处各项活动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各 部门应该各司其职,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任何组织 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己有、分散保存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管理处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 供必要条件。将档案工作纳入管理处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管理 处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纳入管理处各部门和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制或岗位责任制。 第七条 管理处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保守国家机密和管理处商业秘 — 36 — 密,防止档案散失; (二)区别情况,依法、合理处置; (三)维护档案的安全,便于有关方面对档案的利用; (四) 有利于管理处保持经营管理的连续性。 第二章 档案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管理处确定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确定各部门、各项目、 各专项工作组档案工作的负责人,确定档案部门的负责人,形成管理 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办公室是管理处综合档案室(以下简称“综合档案室”) 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集中统一管理管理处全部档案和开展档案工 作的职能机构,是管理处档案、资料等信息的存贮基地和利用中心。 第十条 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档案人员应有一定 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必须参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 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定期接受档案业务培训。 档案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和晋升等方面,享受与其他 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一条 管理处各部门应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并配备 相对稳定的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建立以综合档案室为中心,以各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 为基础的档案工作体系。 第十三条 办公室履行管理处的档案管理职能,负责制定管理处 的档案制度和业务规范并报皖通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文件材料收集与归档 第十四条 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纳入管理处各部 门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纳入各项工作程序,纳入工作考 核内容。 各部门工作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归档文件的准确、完整和系统负 — 37 — 责。各部门工作文件形成者,应负责积累文件,并对归档文件的齐全、 准确和形成质量负责。 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应负责本部门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 理、归档和移交,同时对归档文件的整理质量负责。 第十五条 文件材料归档的时间为: (一) 属于文书档案范畴的归档文件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 二年第二季度归档(根据实际情况可适时调整); (二) 科研课题、项目建设文件材料在其项目鉴定、 竣工验收 前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产品生产及服务业务应定期 按阶段归档; (三) 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 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四) 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整理归档, 保管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五) 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定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相应门类或 内容的其它载体归档时间一致; (六) 磁带、照片及底片、录音、录像、荣誉实物等形式的文 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或与相应内容的纸质载体归档时间 一致。 (七) 管理处职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各种文字、声像和 实物等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八) 下列文件材料可随时归档: 1.产权产籍、质量认证、资质信用、知识产权等文件材料; 2. 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3.管理处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 的文件材料; 4.管理处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 38 — 5.其他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 管理处项目档案管理范围界定:为便于档案的管理和 利用,在各路段实施的工程项目档案的归属,以项目的组织实施者为 划分标准:管理处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完成后,档案移交管理处综 合档案室。 第十七条 处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保证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一)管理处召开的生产技术、基建工程竣工验收、新引进项目 验收和科研成果评审鉴定等会议,应有档案人员参加,验收相关文件 材料,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的项目,不得进行验收、鉴 定; (二)新购进重要设备仪器开箱验收,应有档案人员参加,购买 发票必须有专(兼) 职档案人员的签字方可报销,确保文件材料的 齐全完整; (三)严格科技档案修改、补充制度,确保竣工图、标准到位, 档案与实物相符; (四)管理处综合档案室、各部门在交接档案时,应进行检查、 清点、校对,并履行签字移交手续。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管理处文书档案的整理,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DA/T 22-2015)执行;科技档案的整理,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 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 )、《交通部科学技术档案分 类编号办法》执行;会计档案的整理,按照《安徽省会计档案管理整 理要求及案卷格式》执行;照片档案的整理,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 范》(GB/T11821 - 2002)执行;录音、录像档案的整理,按照《磁 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 1995)、《安徽省声像档案 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按照《电子公文归档管 — 39 — 理暂行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 执行;人事档案的管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 档案管理工作规定》执行。各类档案的整理质量应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九条 档案应有专门的库房保管,并绘制库藏档案存放示意 图。库房内应配置空调机、去湿机、温湿度仪、灭火器、加湿机、空 气净化器等必要的设备,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光、 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防磁等“八防”工作。库房内温度应控 制在 14—24℃, 相对湿度应控制在 45—60%。库房内严禁吸烟,严 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清洁卫生,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十条 对破损和字迹模糊的档案,应及时修补或复制;库存 档案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进行检查,并立即将结果 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二十一条 应及时对收进和移出的档案进行登记,定期进行库 藏档案的清查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制度,做到统计数据准确可靠、 统计年报报送集团应及时。 第二十三条 处领导、综合档案室、专业技术人员、 有关业务部 门组成鉴定小组,负责确定文件保管期限和到期档案界定。鉴定工作 结束后,综合档案室应提出鉴定工作报告,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管 理处领导签字批准后,方予销毁。销毁档案时,应指定两人以上监销 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二十四条 应保证档案信息化与合巢芜处信息化同步、协调发 展,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二十五条 涉及资产与产权变动的档案的处置,按照《安徽省 国有企业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章 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第二十六条 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是处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 40 — 综合档案室应认真做好档案利用工作,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为管理 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物质消耗、增加经济效益、维 护合法权益等各方面工作服务。 第二十七条 综合档案室应编制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检索工具, 并专柜保存。 第二十八条 综合档案室应设置调阅室,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周 到的服务。 第二十九条 利用档案必须严格遵守档案借阅制度和保密制度, 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附件 3),履行以下批准和登记手续: (一)管理处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与其业务有关的档 案资料时,经所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向档案室申请查阅。外单位来管 理处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 档案产生部门人员引荐方可查阅;查阅特别重要档案,须经管理处主 要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二)凡查阅处党总之会议、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汇报材料、 记录等,原则上须经处领导同意,同档案产生部门人员一起方可查阅, 只能在调阅室查阅,不外借、不复制。 (三)凡查阅涉密档案,须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查阅工作:各部门日常工作查考,可提前联系查阅事 项,提交查阅申请,综合档案室及时提供查阅服务。重要档案借阅, 需完整填写《重要档案查阅申请单》附件 4. 档案一般不外借,确需借出时应严格履行登记和审批手续,借出 者对所借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负责。 第三十条 外单位或个人利用管理处的档案,应持合法、有效证 件,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 41 —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四)档案管理成为本行业或本公司标兵,为推动本公司档案工 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处分和扣罚部门或个人 奖金,严重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损毁、丢失本公司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管理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擅自出卖、转让或倒卖档案的; (五)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拒绝 向综合档案室归档和移交的; (六)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档案 损失的; (七)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档案交接登记表 2.档案查阅登记簿 3.档案查阅申请单 4.重要档案查阅申请单 — 42 — 附件 1 档案交接登记表 移交时间: 移交部门: 序号 题 名 年度 文号或图号 份数 页数 备注 移交人: 移交部门负责人: 接收人: — 43 — 附件 2 档案查阅登记簿 单位 查阅人 档案部门 序号 日期 案卷或文件题名 档号 查阅目的 查阅方式 备注 (部门) 签字 负责人签字 — 44 — 附件 3 档案查阅申请单 查阅单位 查阅人 (部门) 查阅内容及档号 查阅用途 查阅方式 □现场调阅 □摘录 □复制 □其他 负责人签字: 查档单位 (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档案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45 — 附件 4 重要档案调阅利用申请单 调阅单位 调阅人 (部门) 调阅内容 调阅事由 调阅方式 □现场调阅 □摘录 □复制 □其他 负责人签字: 调档单位 (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档单位 (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46 — 调阅单位保密承诺 以上档案中的部分内容涉及集团公司商业秘密和部分国家 秘密,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安全保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所调阅的档案内容不对外传播、扩散,仅用于本单位当前工作 内容,自觉承担保密管理义务与责任。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存 档或销毁相关衍生品。若在档案使用过程中发生失泄密事件,我 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调阅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47 — 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 结合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会议主要是管理处组织召开的会议,包括: (一)党总支会、处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等决策性会议。 (二)领导碰头会、党总支(扩大)会议、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 习(扩大)会议等例会。 (三)年度工作会议、党建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 议等综合性会议。 (四)上级巡察、考核等专项会议。 (五)重要来访、调研座谈会。 第三条 办公室为管理处会议管理部门,会务工作主要由处办公室承 办;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办公室应予协助。 第四条 管理处各类会议的召开应遵循确有必要、务实高效、精简节 约的原则。 第五条 决策性会议 (一)党总支会 1.由党总支书记或党总支书记委托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总支委员参 加。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需要,可以确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其他相关负 责人列席会议。 党总支委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主持人请假,并将对会议议题的意 见或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告主持人。党总支会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 度。 2.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适时召开。 3.党总支会议事范围、议题申报等严格执行《合巢芜管理处党总支委 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 — 48 — (二)处长办公会 1.处长办公会由处长主持,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及议题 主办部门、协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2.处长办公会根据议题申报情况和需要适时召开。 3.提请处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由主办部门在协商一致后履行申 报手续,议题申报表(见附件)须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协办部 门会签后,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再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呈报分管领导审 示,最后呈报处长审定。议题主办部门应至少在会前 2 天将议题有关纸 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送至办公室。 4.处长办公会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办公室应至少在会前 1 天将处长办公会的时间和议题通知处领导和其他列席人员。 5.处长办公会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整理,经办公室主任 审核后,提交议题主办部门会签,再呈议题主办部门分管领导审示后,呈 处长审签。会议纪要送处长领导,发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专题会议 1.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在报经党总支书记、处长同意后, 可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或协调解决某个专项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 2.专题会议由处领导召集和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3.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一般由主持会议的处领导签发; 涉及重要事项的,签发前应征得党总支书记、处长同意。 4.会议的文字材料、会务工作,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办公室配合。 第六条 例会 (一)处务会 1.处务会主要是总结管理处阶段工作,沟通协调急需解决的问题,安 排布置阶段工作任务。 2.处务会由处长或副处长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收费站、团 组织负责人参加。 — 49 — 3.处务会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二)党总支(扩大)会议 1.由党总支书记或党总支书记委托党总支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总支领 导班子成员参加,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2.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及集团公司、 皖通公司党委重要会议精神,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3.会议的文字材料、会务工作由党务纪检部负责。 (三)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1.由党总支书记或党总支书记委托党总支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总支领 导班子成员参加,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确定。 2.一般每个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适时召开。 3.会议的文字材料、会务工作由党务纪检部负责。 第七条 综合性会议 (一)年度工作会议 1.年度工作会议于每年年初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 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表彰先进,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当年重点工作任 务。 2.参会人员主要有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收费站负责人,机关及收 费站相关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 3.会议的文字材料和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涉及表彰的相关工 作由工会办公室负责。 (二)党建工作会议 1.党建工作会议一般于每年年初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 织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党建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党建重点工作。 2.参会人员主要有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站负责人,相关党员等。 3.会议的文字材料、会务工作,由党务纪检部负责。 (三)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 50 — 1.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一般于每年年初召开,主 要任务是听取各党支部书记一年来抓党的建设履职情况报告,总结经验、 改进不足,明确下一步整改和努力方向。可与党建工作会议套开,会期半 天。 2.参会人员主要有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部室、站负责人, 相关党员等。 3.会议的文字材料、会务工作,由党务纪检部负责。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一般于每年年初召开,主要任务是 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开展述廉述责,安排部署 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一般与党建工作会议等套开, 会期半天。 2.参会人员主要有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站负责人,相关党员等。 3.会议的文字材料、会务工作由党务纪检部负责。 第八条 专项会议 (一)因重要活动、专项工作或特殊业务需要,部门可提请召开专项 会议,在拟订会议方案并报处领导审定后召开。 (二)专项会议的参会人员范围根据需要确定。 (三)会议的文字材料、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 第九条 重要来访、调研座谈会 (一)重要来访、调研按照业务对口、人员对等的原则安排接待。 (二)对口接待部门应主动对接来访和调研单位,确定来访和调研的 意图、人员、时间等,并拟订接待方案,报主要接待领导审定。 (三)来访、调研活动涉及的文字材料一般由对口接待部门负责,重 要活动的文字材料由对口接待部门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 51 — (四)由党总支书记、处长出面接待的来访和调研活动,会务工作由 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其他来访和调研活动的会务工作由对口业务 部门负责,办公室配合。 第十条 会议统筹 (一)召开会议应当具有必要性、确保实效性,传达或布置一般性工 作可以通过文件、电话、邮件等方式安排的,尽量不召开会议。 (二)除例会外,承办部门应在会前拟订会议方案并做好请示汇报工 作。 (三)一周内召开多个会议的,参会人员基本一致的,原则上应套开。 (四)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专项会议的,由分管领导报告处主要负 责人同意后召开。 第十一条 会务安排 (一)除综合性会议外,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 (二)会议一般安排在管理处内部会议室。 (三)会议用餐以安排食堂工作餐为主。 (四)会议需摄影、摄像的办公室予以配合。 (五)会议需要制作席卡的,承办部门应提前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 统筹安排。一般性会议不摆放席卡。 第十二条 会议纪律 (一)参会部门应按会议通知要求组织报名并参会,除生产经营急需 或其他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会的,应向会议 主持人请假,并通报会议承办部门。 (二)除另有要求外,管理处召开的综合性会议,与会人员应至少提 前 10 分钟进入会场,其他会议应至少提前 5 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 早退。 (三)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开会,不长时间离席,一般情况下不得接 打电话。发言人员应认真做好发言准备,严格遵守发言时间。 — 52 — (四)需传达学习的会议,参会单位应按要求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 实和反馈上报。 (五)涉及保密事项的,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六)召开会议要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 规定和财务制度,不得组织旅游以及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不得发放纪 念品。 第十三条 会议督办 (一)党务纪检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党总支会、办公室负责处长办 公会、处务会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根据需要进行通报。 (二)办公室负责年度工作会议、党务纪检部负责党建工作会议、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督查督办。 (三)处领导在相关会议上明确需要督办的事项,一般由办公室进行 督办。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 53 — 国家秘密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处国家秘密保密管理工作,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 益,结合管理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处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三条 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管理处保密工作管理的领导机构,负 责传达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要工作部署,开展保 密宣传和教育等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保密责任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涉及公文处理、文件刊物、政务信息、涉密会议等 方面的归口保密管理。 (二)财务部负责涉及处财务相关信息的归口保密管理。 (三)收费管理部、管控调度部、机电管理部、养护管理部负责涉及 管理处有关道路通行保障、联网收费、信息化平台、网络安全建设运维、 数据利用等相关事宜的归口保密管理。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涉及外事工作和涉外人员、出国(境)人员、 新招聘员工保密教育等方面的归口保密管理。 (五)党务纪检部负责党的组织工作以及舆论宣传、意识形态方面的 归口保密管理。 (六)各收费站负责涉及有关重要警卫任务、收费系统运维、数据利 用等相关事宜的保密管理。 (七)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与业务工作相 结合的原则,负责本部门涉及秘密事项的保密管理。 第五条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国家秘密载体是指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 等载体以及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产品。 — 54 — (二)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审核合格 的单位承担,制作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三)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其他符 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 (四)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 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 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五)保存管理处秘密载体的场所、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 要求。 (六)维修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管理处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确需外 单位人员维修的,应当由本部门人员现场监督;确需在本单位以外维修的, 应当符合保密规定。 (七)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并采取可 靠的保密措施;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国家秘密规定办理批 准和携带手续。 第六条 外事工作保密规定如下: (一)出国人员在国外商量工作时,应在不宜泄密的地方进行,不应 在饭店、宾馆、会议室、车内及电话中商谈管理处机密事项。 (二)与国外机构进行学术交流所涉及的国家秘密资料、论文、报告, 应事先履行保密审查手续,报经上级保密管理部门同意。未报经审查同意, 不得擅自向外提供。 第七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或活动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如下: (一)主办单位应根据上会的内容确定密级,制定保密方案,限定参 加人员范围。 (二)会议使用的场所、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三)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国家秘密载体。 (四)对与会人员、会务人员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 55 — 第八条 宣传报道保密规定如下: (一)管理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国家秘密事项提供新闻媒体、出 版单位公开发表。 (二)不得向境内外新闻出版机构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信息。 (三)凡向新闻媒体提供可能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资料、信息,应报 管理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 涉密信息系统保密规定如下: (一)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 网。 (二)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 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不得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不得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 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做其他用途。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管理事宜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0 第 28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 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014 第 646 号)规定。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56 — 总值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动态监控,确保全处工作全天候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 结合管理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值班分为日常值班、假日值班(含双休日、节假日及春运 值班)。日常值班由各部室、收费站负责实施。假日值班指除了日常值班 外,另安排人员值班,以加强值班力量。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编制总值班表,一月一安排。防汛、除雪保通和 春运等重要时段按照集团和皖通公司相关要求另行安排。值班表注明带班 领导、值班负责人、值班人员、驾驶员和相应的联系电话及注意事项。机 关外业部室、收费站假日值班应提前将值班表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制作 汇总表,报处领导审核后印发。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值班、带班安排情况, 提前 3 个工作日向集团公司和皖通公司综合部报备。 第四条 管理处带班领导和处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查岗,对总值班工作 进行督促、检查。总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第五条 假日值班由机关外业部室安排人员值班,机关外业部室负责 人轮流担任总值班负责人,总值班由处党总支领导轮流带班。 第六条 总值班地点在管理处,总值班时间为值班当天 9:00 至次日 9:00。 第七条 带班领导履行如下职责: (一)及时掌握带班期间辖段营运情况。 (二)落实上级有关带班工作要求,检查、督促管理处总值班制度落 实情况。 (三)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政府、集团 和皖通公司应急办及相关部门报告。 (四)按照相关预案,指导、调度、协调相关部室、收费站做好突发 事件应急处置,落实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指示要求。 — 57 — (五)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及时做好有关重大信息报告工作。 第八条 总值班负责人在带班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责: (一)值班人员要扎实做好突发事件及敏感事件的应急处置、信息处 理报送和上级指示要求落实等工作。 (二)通过值班电话、监控分中心、检查、来人来访等方式收集、整 理全处营运工作信息、上级来电来函、社会各界反映等值班期间的信息, 并对值班信息进行分类,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置。 (三)立即处理值班人员无法解决或按规定必须向上报告等情况,如 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有理投诉、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等,以及上级 部门来电来人等,进行记录,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取得明确指示,按 领导指示迅速落实到位。 (四)热情、礼貌、周到地接待来人来访,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 困难,并实行首问负责制。 (五)督促、检查、处理处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处理好值班期间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 总值班人员应提前处理好值班与正常工作、值班与个人事务 安排等方面的关系,确保值班期间在岗在位。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位的,应 提前告知所在部门负责人作替代安排,同时报办公室备案,不值班或私自 找人顶岗的作旷工处理。 第十条 值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办好交接手续后方能结束值班 工作,防止值班空位。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视情况要及 时到场,规范应对,妥善处置,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值班电话应保持通畅、及时,其他不值班中层管理人员、 路产中队长也应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第十二条 总值班负责人应准确、规范、完整、及时填写值班记录, 签字确认后应及时将《值班记录表》送带班领导审阅、签字。 第十三条 总值班负责人及其他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如因 — 58 — 值班缺岗、信息不通、措施不力、督促不严、落实不到位、汇报不及时等 主观原因而对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值班人员 的责任。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确有特殊原因需 离岗的,总值班负责人须经带班处领导同意,其他值班人需经部门(单位) 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他人值班。 第十五条 管理处安排总值班车辆,总值班车辆由总值班负责人调度, 严禁用作非值班用途,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 第十六条 全处所有员工在认真做好本岗位工作的同时,都有自觉履 行值班安排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 家住异地的总值班人员或值班驾驶员假日值班时可凭票 (动车、火车、客运班车、过路过桥)据实报销路费。假日值班人员可进 行调休。 第十八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管理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59 — 合巢芜公路管理处值班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时 - 月 日 时 星期: 天气: 带班领导 值班驾驶员 总值班负责人 值班车辆 值 班 情 况 记 录 交班人: 接班人: 说明:1.总值班负责人全面履行总值班职责,严格遵守值班纪律; 2.值班地点在管理处; 3.值班负责人和值班驾驶员必须保证 24 小时在岗在位,确保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提前 10 分钟到岗,办好交接手续,防止值班空位。 — 60 — 公务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处公务出差管理工作,节约费用开 支,强化成本管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处工作人员到处辖段外地区公务出差的管 理工作。 第三条 办公室是处公务出差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四条 管理原则: (一)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二)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三)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 出差审批: (一)公务出差前需填写《差旅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业务 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报处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因公务紧急未履行出差审批手续,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出差 时限,可先电话请示,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三)多部门联合出差的,由出差部门协商确定一个牵头部门统一办 理审批手续;处领导出差,如有业务部门陪同,由业务部门负责办理审批 手续,如无业务部门陪同,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标准: 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选乘经济便捷 的交通工具。 (一)省内 2 人以上(含 2 人)出差,经履行用车审批手续后,可由 单位统一派车; (二)省外或 2 人以下出差的,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准详 见附件。确需单位派车的,履行用车审批手续,并经处领导审批同意。 第七条 住宿标准: — 61 — (一)出差人员应当选择安全、经济的酒店住宿,标准详见附件; (二)参加会议或培训期间统一安排住宿的,凭会议或主办方通知及 票据据实报销。 第八条 出差补助标准: (一)省内出差补助为 60 元/天/人,省外出差补助为 100 元/天/人, 包干使用。城市内交通补助 80 元/天/人。 (二)参加会议或培训,除往返当天外,期间不享受出差补助和市内 交通补助;如会议或培训期间不提供餐饮,出差人员须提供会议通知、邀 请函等不提供餐饮相关证明材料后,期间可享受出差补助;单位派车的, 不享受城市内交通补助。 (三)管理处员工在路段所辖区域芜湖市无为县、鸠江区沈巷镇、马 鞍山市含山县、和县、巢湖市、合肥市肥东县开展日常巡查(包括养护、 机电、路产巡查和工作检查等)等公务活动,不享受公务出差补助。 (四)管理处组织开展的踏青、秋游、主题党团日、红色廉政教育等 集中性活动不享受出差补助。 第九条 借调、借用或挂职至管理处的人员(以处人力资源部文件或 函为准),以及劳务派遣人员,因公务出差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出差补助、市内交通补助等参照正式人员的规定报销。 第十条 出差人员因公出国(境)境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 补助、市内交通补助等执行本办法规定报销。 因公出国(境)境外的食 宿交通费,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 行﹝2014﹞104 号)规定报销。 第十一条 费用报销: (一)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根据管理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费用报 销手续。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按照标准据实报销,出差补助按标准补助, 城市内交通补助原则上据实报销; (二)未经审批出差以及超范围、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因 — 62 — 特殊情况造成标准超标或产生其他费用的,须事前向办公室报告,并履行 审批程序后方可报销。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63 — 公务出差报销标准 住 宿 级 别 交通工具 省内 省外 处领导 飞机经济舱;高铁/动车二等座;普 400 元/天 400-600 元/天 通火车硬席(硬座、硬卧),全列软 其他人员 350 元/天 350-500 元/天 席二等软座 备注:1.具有正高级职称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可参照处领导的标准乘坐交 通工具和住宿。2.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上浮不 得超过 20%。 — 64 — 合巢芜管理处差旅费报销表 部门: 年 月 日 出差 单据总张数 事由: 起程时间地点 到达时间地点 出差补助 住宿费 交通费 序号 姓名 合计 签字 月 日 地名 月 日 地名 共计天数 补助标准 金额 单据张数 金额 单据张数 金额 合计 — 65 —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效率,根据皖通公 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管理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处各部室和收费站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能独立发挥使 用功能且单位价值在 5000 元以上的有形资产。 第四条 固定资产类别分为:公路及构筑物、安全设施、通信设施、 监控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照明设施、机械设备、车辆、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固定资产分类目录,参照皖通公司分类目录执行。具体划分见《固 定资产目录》。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统筹管理、分类管控、分级实施、合理 配置,实物与价值管理相一致的原则。 第六条 遵循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要求,开展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处党总支对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修)订、重大固定 资产处置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第八条 管理处领导层负责审定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 投资计划、重大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决定重大固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 第九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合理配备并节约、 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开展具体工作。 (一)办公室是管理处固定资产实物的统筹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1.负责牵头制(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建立和维护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 66 — 3.统筹组织管理处固定资产实物清查盘点,对管理处小型轿车、客车 等公务车辆归口管理; 4.负责办公、厨房、健身、电器等设备归口管理,以及此类资产投资 计划的编制、购置、验收、移交、使用管理、清查盘点、处置等工作。 5.负责公路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容、扩建)竣(交)工归口管理固 定资产移交的复核、验收、鉴证等工作; 6.督促检查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是固定资产价值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1.负责固定资产价值核算; 2.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3.组织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与执行分析; 4.参与开展的固定资产的购建、验收、移交、盘点、处置等管理工作。 (三)收费管理部是收费稽查等固定资产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1.负责管理处收费稽查营运设施设备包括车道清洗机、IC 卡清洗机 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 2.负责交通卡客服中心资产的归口管理; 3.归口负责公路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容、扩建)竣(交)工固定资 产移交的复核、验收、鉴证等工作; 4.归口负责上述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购置、验收、移交、使用管理、 清查盘点、处置等工作; 5.归口负责对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管控调度部是路产安全、清障救援、应急设施设备及专用车辆 等固定资产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1.负责管理处路产安全、清障救援、应急设施设备及专用车辆等固定 资产归口管理; 2.组织开展高速公路资产占(利)用、损坏赔(补)偿管理; 3.负责消防设备归口管理; — 67 — 4.归口负责公路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容、扩建)竣(交)工固定资 产移交的复核、验收、鉴证等工作; 5.归口负责上述资产投资计划编制、资产购置、验收、移交、使用管 理、清查盘点、处置等工作; 6.归口负责对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养护管理部是公路及构筑物、安全设施、除雪养护专用车辆、 机械设备、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1.负责管理处路段公路及构筑物、安全设施和办公、收费、养护、服 务区、职工宿舍等用房及附属构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房屋、土地使用权 等归口管理; 2.负责洒水车、清扫车、边护栏清洗机等养护机械设备,污水处理设 备,以及除雪铲、除雪多功能车、撒布机、扬雪车、皮带运输机等除雪专 用车辆设备归口管理; 3.归口负责公路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容、扩建)竣(交)工固定资 产移交的复核、验收、鉴证等工作; 4.归口负责上述资产投资计划编制、资产购置、验收、移交、使用管 理、清查盘点、处置等工作; 5.归口负责对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机电管理部是管理处机电信息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职能管理 部门,主要负责: 1.负责管理处通信设施、监控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照明设施、软 件系统、信息化设备及附属设备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 2.负责水泵等排水设备、高空作业车等专用设备的归口管理; 3.归口负责公路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容、扩建)竣(交)工固定资 产移交的复核、验收、鉴证等工作; 4.归口负责上述资产投资计划编制、资产购置、验收、移交、使用管 理、清查盘点、处置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5.归口负责对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 68 — (七)各资产使用部门是其所直接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部 门,各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资产负有管理职责,是本部门所管 资产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进行资产管理,并责任到人。 1.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保管和维护工作,确实不能维护维修的 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保障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 用; 2.负责向职能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购置、处置申报,协助资产职能 管理部门开展使用资产的清查登记等具体工作; 3.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领用、调拨、报障等工作; 4.负责建立部门固定资产台账。 第三章 购建管理 第十条 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及决策程序执行皖通公司《投资管理基本 制度》等规定。 第十一条 管理处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由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购建;固 定资产的购建,应执行《招标投标管理基本制度》、《非招标方式采购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购置程序: (一)购置实施。各部门应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定额标准内按 规定开展固定资产购置。 (二)验收建账。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由购置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验 收单并组织验收,按照《固定资产目录》要求完成固定资产实物台账登记 和系统录入,并提交财务管理部门完成价值台账登记。 (三)条码粘贴。固定资产统筹管理部门应参考《固定资产目录》中 的条码要求打印标签并组织资产使用部门完成粘贴。 (四)领取使用。固定资产购置部门办理移交手续交由使用部门使用。 (五)备案。固定资产购置部门通过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备案。 第四章 验收移交管理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容、扩建)的验收和移交: — 69 — (一)交(竣)工验收。按照行业和主管部门(单位)规定执行; (二)移交。 1.项目交工验收后,建设项目办作为移交方,管理处作为接收方,办 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1)建设项目办编制高速公路固定资产移交明细表,服务区、加油 站固定资产移交明细表,提交管理处核实; (2)建设单位组织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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