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637-201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缆卷盘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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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document is a standard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use cable reels, detailing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lassification, marking, structure,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perties. The standard specifies various aspects, including voltage, current ratings, and safety features. It is applicable for AC electrical use within a certain voltage and current 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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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器附件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缆卷盘 ##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19637-2005《电器附件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缆卷盘》,与 GB/T19637-2005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第 1 章明确了本标准不适用的产品范围;修改了产品的适用环境温度; - 第 2 章调整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 - 修改了电缆...
# 电器附件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缆卷盘 ##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19637-2005《电器附件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缆卷盘》,与 GB/T19637-2005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第 1 章明确了本标准不适用的产品范围;修改了产品的适用环境温度; - 第 2 章调整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 - 修改了电缆卷盘的定义(见 3.3); - 增加了软电缆、可拆卸的软电缆的定义,并修改了不可拆卸的软电缆的定义(见 3.4、3.4.1 和 3.4.2); - 增加了薄弱点、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的定义(见 3.23 和 3.24); - 修改了第 5 章标题名称,从“型式试验的一般条件”改为“关于试验的一般说明”; - 增加了“按 6.3.2 中 b)分类的电缆卷盘要与其标志的可拆卸软电缆一起试验”(见 5.1); - 增加了“对 20.1 条款的测试,额外的样品有可能需要来确定薄弱点不动作时最高的可能电流”(见 5.2); - 修改了按软电缆连接方法的分类(见 6.3); - 6.5 标题中增加了“GB/T4208 中描述的"; - 修改了按防过高温的保护的分类(见 6.6); - 删除了无防过高温度保护功能的电缆卷盘、装有热切断器和/或电流切断器的电缆卷盘的附加标识(见 7.1); - 修改了相关防护等级符号的要求(见 7.2); - 增加了带可拆卸的软电缆的电缆卷盘的标识要求(见 7.3); - 增加了对安装薄弱点的电缆卷盘的标识要求(见 7.4); - 增加了可拆卸的软电缆的要求(见 11.1); - 根据我国插头插座的额定电流情况,取消了 11.1.1 中的“≤6A:不小于 0.75mm²”,表 1 标称截面积栏中“0.75”改为“1.0”,取消了表 3、表 4 和表 5 中导体的标称截面积 0.75mm²行或列; - 增加了薄弱点的特性(见 12.11); - 修改了 12.12 的第 1 句的温度条件; - 删除了合成的弹性材料(见 12.14); - 增加了移动式电缆卷盘的结构要求和电缆卷盘防止过热保护的要求(见 12.17、12.18); - 元件中增加了关于热切断器和/或电流切断器和薄弱点的要求(见第 13 章); - 修改了根据产品标识的防护等级进行试验的要求,并明确了电缆卷盘测试时的条件和状态(见第 15 章); - 修改了防有害进水的保护等级的描述(见第 16 章); - 增加了薄弱点的判断、试验环境温度(见 19.2); - 增加了在不可能检查保护方式切断动作点时的测试方法(见 20.1); - 增加了“内外布线和软电缆的其他绝缘材料”的温升值(见表 6); - 增加了“IPX6”(见 23.5); - 增加了电磁兼容性(EMC)要求(见第 27 章)。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 IEC 61242:1995《电器附件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缆卷盘》及其 2008 年的修订件 1 和 2015 年的修订件 2。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缆卷盘的分类、标志、结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仅作交流电用途的额定电压超过 50V 但不超过 250V(单相电缆卷盘)或者超过 50 V 但不超过 440V(除单相以外的所有电缆卷盘)、额定电流不超过 16A 的电缆卷盘。这些电缆卷盘是在正常使用时对安全要求特别高的家用、商用、轻工或类似用途的户内或户外使用的。 ### 本标准不适用: - 安装在器具或灯具里的电缆卷盘; - 连接到器具或灯具里的电缆卷盘。 注 1:安装在器具里的电缆卷盘要求按照 GB 4706.1 和 GB 4706.7. 注 2:安装在灯具里的电缆卷盘要求按照 GB7000.1 和 GB 7000.225. 注 3:连接到器具或灯具里的电缆卷盘是专门为器具和灯具设计的。它要固定在该器具或灯具上,或者与该器具或灯具同时交付,它不需被安装,它不具备独立的防触电保护外壳。例如,与手提灯连接的电缆卷绕装置符合的标准是 GB 7000.208. 本标准可用作安装或连接在器具或灯具里的电缆卷盘的指导手册。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电缆卷盘应适合于通常不超过 40℃的环境温度中使用,但 24h 周期内的环境温度平均值不能超过 35℃,最低的环境(空气)温度不低于 -5℃。 在某些特殊使用场合的电缆卷盘可能要求特殊结构。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099(所有部分)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IEC 60884(所有部分)] - GB/T 2900.18-2008 电工术语低压电器 - GB/T 4207 固体绝缘材料耐电痕化指数和相比电痕化指数的测定方法(GB/T4207-2012, IEC 60112:2009, IDT) -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IEC 60529:2001, IDT) - GB/T 501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IEC 60245(所有部分), IDT] - GB/T502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IEC 60227(所有部分), IDT] - GB/T 5169.10—200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 10 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灼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IEC 60695-2-10:2000, IDT) - GB/T 5169.11—200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 11 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IEC 60695-2-11:2000, IDT) - GB/T 5465.2-2008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第 2 部分:图形符号(IEC 60417 DB:2007, IDT) - GB/T 9797-2005 金属覆盖层镍铬和铜+镍+铬电镀层(ISO 1456:2003, IDT) - GB/T 9799-2011 金属及其他无机覆盖层钢铁上经过处理的锌电镀层(ISO2081:2008, IDT) - GB/T 12599-2002 金属覆盖层锡电镀层技术规范和试验方法(ISO 2093:1986, MOD) - GB/T 14536.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温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GB/T 14536.10-2008, IEC 60730-2-9:2004, IDT) - GB/T 17464 连接器件 电气铜导线螺纹型和无螺纹型夹紧件的安全要求适用于 0.2mm²以上至 35mm²(包括)导线的夹紧件的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GB/T 17464-2012, IEC 60999-1:1999, IDT)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注:除另有规定者外,凡用“电压”和“电流”之处,均指其 r.m.s 值(方均根值)。 ### 3.1 额定电压 rated voltage 制造商给电缆卷盘规定的电压。 ### 3.2 额定电流 rated current 制造商给电缆卷盘规定的电流。 ### 3.3 电缆卷盘 cable reel 结构上和用途上能使一根不可拆卸或一根可拆卸的软电缆卷绕在卷盘上的装置。 注:与电缆卷盘一起供货的插头和插座视为电缆卷盘的部件。 ### 3.3.1 移动式电缆卷盘 portable cable reel 可易于由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位置的电缆卷盘。 ### 3.3.2 固定式电缆卷盘 fixed cable reel 拟安装在固定支架上的电缆卷盘。 ### 3.4 软电缆 flexible cable 结构和材料上适合弯曲的电缆。 ### 3.4.1 不可拆卸的软电缆 non-detachable flexible cable 固定在或连线到电缆卷盘上的软电缆。 ### 3.4.2 可拆卸的软电缆 detachable flexible cable 没有连线到电缆卷盘上的软电缆。 ### 3.5 可拆线的电缆卷盘 rewirable cable reel 结构上可以用一般工具来更换软电缆的电缆卷盘。 ### 3.6 不可拆线的电缆卷盘 non-rewirable cable reel 结构上与软电缆成一完整单元,而且插头和插座是由电缆卷盘的制造商固定安装,一经拆散,电缆卷盘便不能继续使用的电缆卷盘。 注:参见 12.5。 ### 3.7 易触及部件 accessible part 能用标准试验指触及的部件。 ### 3.8 可拆卸部件 detachable part 不用一般工具即可拆卸的部件。 ### 3.9 爬电距离 creepage distance 两个导电部件之间的沿绝缘材料表面测量得的最短距离。 ### 3.10 电气间隙 clearance 两个导电部件之间的最短直线距离。 [GB/T 2900.18—2008,定义 6.1.1] ### 3.12 热切断器 thermal cut-out 用于在非正常操作条件下起自动关断作用的不能由使用者调整的温度敏感型控制器件。 ### 3.13 电流切断器 current cut-out 用于在非正常操作条件下起自动关断作用的不能由使用者调整的电流敏感型控制器件。 ### 3.14 自由脱扣机构 trip-free mechanism 机构的设计使其在断开时不会受到复位机构的阻碍或抑制,在持续的超温或过电流情况下,触头能够断开,不会保留在闭合状态。 断器。 ### 3.15 非自动复位的热切断器或电流切断器 non-self setting thermal or current cut-out 只有进行手动操作,直接作用于装在电缆卷盘里的专用复位器件,才能复位的热切断器或电流切 ### 3.16 基本绝缘 basic insulation 加到带电部件上提供防触电基本保护的绝缘。 ### 3.17 附加绝缘 supplementary insulation 在基本绝缘的基础上增加的用于在基本绝缘万一失效时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独立的绝缘。 ### 3.18 双重绝缘 double insulation 由基本绝缘与附加绝缘组成的用于在基本绝缘万一失效时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 ### 3.19 加强绝缘 reinforced insulation 加在带电部件上的能提供与双重绝缘的等级一样的防触电保护的一种单独绝缘系统。 ### 3.20 端子 terminal 由一个或多个夹紧件,必要时,还由绝缘所组成的一个极的导电部件。 ### 3.21 连接器件 connecting device 用于进行一根或多根导线的电气连接的由固定到底座的或成为设备的一个整体部分的一个或多个端子所组成的器件。 ### 3.22 端头 termination 用作电源导线连接的、不可重复使用的、有绝缘的或无绝缘的连接器件。 ### 3.23 薄弱点 weak points 特意的不可重置的薄弱部件,在过载或非正常条件下它打算去切断电流,以阻止那些可能有损害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情况出现,若不使电缆卷盘永久地无用,便不能将它们拆下。 注:这个部件可以是一个元件或者是元件的一部分,例如,安装在电缆卷盘里的一个电阻或一个电容或一个热熔断体。 ### 3.24 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 cord extension set 一根带有一个插头和一个一位或多位移动式插座的软缆组成的组件。 注:术语“插头”包括插头和带熔断器的插头。术语“插座”也包括装有元件的插座,如开关和熔断器等。 [GB/T 2099.7—2015,定义 3.12] ## 4 一般要求 电缆卷盘在设计上和结构上应能做到在正常使用时性能可靠,对使用者和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危害。 是否合格,应通过全部有关的要求和规定的试验来检查。 ## 5 关于试验的一般说明 ### 5.1 按本标准进行的试验为型式试验。 按 6.3 中 b)分类的电缆卷盘要与其标志的可拆卸软电缆一起试验(见 7.3.2)。 ### 5.2 试验应在 3 个交货状态的试样上进行,另有规定者除外。 对 20.1 的测试,可能需要额外的样品来确定薄弱点不动作时的最高的电流。 电缆卷盘的元件应按有关标准中的适用要求来进行试验,另有规定者除外。 ### 5.3 试验应按条款的顺序,在 15℃~35℃之间的环境温度下进行,另有规定者除外。如有怀疑时,试验应在(20±5)℃的环境温度下进行。 ### 5.4 要送交 3 个试样来进行所有的试验,而且所有试验均合格才算符合要求,另有说明者除外。 如果只有一个试样由于装配或制造上的缺陷,在一项试验中不合格,而这一缺陷并不代表设计上的特性,则应在另一组 3 个试样上重复试验,并按要求的顺序进行随后的试验。这组试样应全部符合要求。 ## 6 分类 电缆卷盘按如下分类: ### 6.1 按使用方法分类: - 移动式; - 固定式。 ### 6.2 按软电缆的卷盘方法分类: - 手动操作; - 自动,即弹簧操作或电动机操作。 ### 6.3 按软电缆连接方法分类: a) 带不可拆卸的软电缆的电缆卷盘; 1) 可拆线; 2) 不可拆线; b) 带可拆卸的软电缆的电缆卷盘。 ### 6.4 按防触电保护等级分类: - 一般保护(例如:能符合 8.1.1 的要求); - 加强保护(例如:能符合 8.1.2 的要求)。 ### 6.5 按 GB/T4208 中描述的防有害进水的防护等级分类: - IPX0:没有防进水的电器附件; - IPX4:防溅水的电器附件; - IPX5:防喷水的电器附件。 注:关于 IP 代码的说明,见 GB/T 4208, ### 6.6 按防过高温度的保护分类: - 内装有热切断器和/或电流切断器的; - 内装有薄弱点的。 ## 7 标志 ### 7.1 电缆卷盘应有如下的标志: - 额定电压(V); - 电源性质的符号; - 制造商或代理销售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 - 型号,型号可以是目录号; - 防进水的防护等级,如果高于 IP20 时; - 可以连接到插座的最大负载,以功率(W)及电压(V)两者同时示出,如能完全盘卷或能完全退卷者。 示例:“1500 W 230V软电缆完全盘卷;3000 W 230V软电缆完全退卷。” 本标准的电缆卷盘,除了要有最大允许负载的标志之外,还应标出如下的标志: “当心!超过最大允许负载,可能引起火灾危险!” 装有热切断器或电流切断器的电缆卷盘应标明切断器的复位方法,装有薄弱点装置的电缆卷盘要明示安全说明。 ### 7.2 使用符号时,应使用如下符号: - 安培… A - 伏特 V - 瓦特………W - 交流电……… - 中线……N - 保护接地… - 完全盘卷的电缆卷盘· - 完全退卷的电缆卷盘· - 相关的防护等级………IPXX 注 1:工具结构所形成的线条不视为标志。 注 2:a.c.和“接地”符号的结构见GB/T5465.2. 注 3:第一个字母“X”要改为相应数字;在本标准中,最小的数字为“2”。 ### 7.3 根据 6.3 中 a)的 1)项和 6.3 中 b)分类的电缆卷盘应标出如下标志: ### 7.3.1 根据 6.3 中 a)的 1)项分类的电缆卷盘: - 中性线专用端子应以字母 N示出; - 接地端子应以保护接地的符号示出(GB/T5465.2-2008 的 5019); - 标明导线的标称截面积、类型及长度等标志应位于清晰可见之处。 这些标志应放置在更换软电缆时易于可见之处,但不得位于螺钉、可拆卸的垫圈或在其他当进行导线连接时会被拆卸的零件上。 ### 7.3.2 根据 6.3 中 b)分类的电缆卷盘: - 表明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的特征(软电缆的标称截面积、型号、长度和产品的额定电流,插头和插座的型号)的标志应位于清晰可见之处。 这些标志应放置在电缆卷盘正常使用时易于可见之处,但不得位于螺钉,可拆卸的垫圈或在其他容易被拆卸的零件上。 注:这些标志可包括多个型号的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 ### 7.4 7.1 所要求的标志应在电缆卷盘正常使用过程中清晰可见;如果 7.2 中有规定的符号,还应以这些符号示出,否则,应以中文表述。 此外,防进水防护等级及最大负载等的符号的位置应能保证是清晰可见的,要做到清晰可见,可以采用如下的办法:放大的字母、对比色、底部划线、排在不同的行列等。 对安装薄弱点的电缆卷盘,制造商应告知使用者,若超过最大负荷,电缆卷盘的继续使用将可能受到影响。 此信息必须注明在产品上和包装(如有)上。此信息必须注明在产品上,若有包装也必须同时注明在包装上。 ### 7.5 如果采用标志牌或标签的办法,标志牌及标签应牢靠地固定。在本标准的所有试验完后,标志仍应清晰易辨;标签不得在拐角及边缘处卷翘或松脱。 ### 7.6 标志应经久耐用,并应在无附加放大的正常或矫正视力清晰可见的。 通过观察和进行如下试验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手持浸透水的布片擦拭标志 15s,然后,再以浸透汽油的布片擦拭标志 15 s. 注 1:用压印、铸、压、刻等办法制成的标志不进行此项试验。 注 2:建议试验使用的汽油为溶剂正己烷,其芳族含量体积比最大为 0.1%,贝壳松脂丁醇值为 29,初沸点约为 65℃、干点约为 69℃,比重约为 0.68 g/cm³。 ## 8 防触电保护 ### 8.1 电缆卷盘在设计上应能做到:当电缆卷盘在正常使用时以及在那些不用工具便可拆下的零部件被拆下之后,其带电部件是不易触及的。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必要时还要进行 8.1.1 的试验检查。对有加强防触电保护的电缆卷盘,还应进行 8.1.2 的试验。 这些试验应在电缆卷盘处于(20±5)℃的环境温度下,加载相应于在完全盘卷时的最大负载值的电流 1h 之后立即进行。 ### 8.1.1 用(10±1)N 的力将图 1 所示的标准试验指施加到每一个可能的位置,用电压不低于 40V 但不高于 50V 的电指示器显示与有关部件接触的情况。 对由于使用弹性材料或热塑性材料可能导致不符合要求的电缆卷盘,试验应在(40±2)℃的环境温度下重复进行此试验,电缆卷盘亦要处于这一温度。 进行此附加试验时,电缆卷盘中的弹性材料或热塑性材料中部件应经受 75 N 的力 1min,此力是通过与标准试验指相同尺寸的直而无铰接的试验指的端部来施加的。将装有上述规定的电指示器的试验指压向绝缘材料变形便会危害电缆卷盘的安全的所有部位。 在此试验期间,电缆卷盘不得变形到用以确保安全的尺寸过度地改变,任何带电部件亦不得变为易触及部件。 ### 8.1.2 试验要用图 2 规定的探针以 1+N的力来进行。探针的端部应无毛刺并与其长度方向成 90°角。 如果探针不能进入壳体,或虽能进入,但不能触壳体里的带电部件,防触电保护便判定合格。 试验探针装有一个电压不低于 40V 但不高于 50V 的电指示器,能显示出与有关零部件的接触情况。 ### 8.2 提供防触电保护的部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应以螺钉或其他可靠的办法牢牢固定,以防止在正常使用时松脱。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并进行第 21 章和第 23 章的试验检查。 ## 9 接地措施 ### 9.1 对易触及金属部件与带电部件之间仅以基本绝缘隔开的可拆线电缆卷盘: - 接地端子应符合第 10 章的要求; - 接地端子应位于载流导线的端子的附近; - 接地端子与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内部连接应独立于软电缆的连接,以防在更换软电缆时内部连接松脱; - 插座应为能防止 0 类设备所用的插头插入的插座。 注:仅在国家布线规程允许的情况下才准使用 0 类设备用的插头。 ### 9.2 接地端子的所有零部件不会由于接触接地导线的铜或接触其他任何金属而引起腐蚀。接地端子的本体应以黄铜或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铜的其他金属制成,但本体为金属框架或外壳的一部分者除外,而螺钉或螺母则应以黄铜或符合第 26 章的要求的电镀钢或耐腐蚀性能相等的其他金属制成。 ### 9.3 如果接地端子的本体是铝或铝合金框架或外壳的一部分,则应小心避免因铜与铝或铝合金接触而引起腐蚀。 ### 9.4 易触及的金属部件中,凡绝缘失效时会变成带电者,均应永久牢固地连接到接地端子。 在本项要求中,用以固定底座或盖的小螺钉之类不视作绝缘失效时会变成带电部件。 ### 9.5 在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况下,包括盖子固定螺钉的松脱,盖或其他类似零件的轻率安装等,均应保证符合接地连接的要求。 是否符合 9.1~9.5 的要求,通过观察检查。 ### 9.6 用以连接外部软导线的接地端子应有充裕的空间,使接地导线有一定的裕度,万一应力缓冲措施失效时,接地导线接头只有在载流导线接头受力之后才受力,而且,在应力过度的情况下,接地导线在载流导线断裂之后才断裂。 是否合格,通过如下试验检查: 将软电缆接到电缆卷盘时,要将载流导线沿着最短的路径用应力缓冲措施引导到相应的端子。 在正确连接的载流导线之后,将接地导线的线芯引导到接地端子,然后,在比其正确连接所需的长长度长 8mm 之处剪断。 然后,将接地导线连接到接地端子。当将电缆卷盘的盖重新正确安装并固定好之后,接线空间必须能接纳由接地导线的过长部分形成的线环。 ### 9.7 电缆卷盘里的內部接地电路,包括任何接头等,均应是低电阻的。 是否合格,在第 21 章规定的试验之后,进行如下测量检查: 在接地电路通以来自空载电压不大于 12V 的交流电源的 1.5 倍软电缆额定电流或 25A 电流,二者中,取较大者。 测出电压降,并根据电流与这一电压降算出电阻。 电阻不得大于0.052。 ### 9.8 易触及部件与带电部件仅靠基本绝缘来隔开的电缆卷盘,进入的软电缆所用的接地端子与电缆卷盘的易触及的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是低电阻的。 是否合格,在第 21 章规定的试验之后,进行如下测量检查: 接地电路通以来自空载电压不大于 12V 的交流电源的 1.5 倍软电缆额定电流或 25A 电流,二者中取较大者。测出电压降,并根据电流与这一电压降算出电阻。 电阻不得大于 0.1 Ω. ### 9.9 电缆卷盘的内部活动接地触头,例如滑环,应符合如下的要求。 ### 9.9.1 引入的软电缆的接地导线所用的端子与输出的软电缆的接地端子或插座的接地端子之间的活动接地触头应是双重的。 其中之一个动触头应为一个滑环或等效的触头,而另一个则可以是滚珠轴承、滑动轴承或类似的轴承,但这个动触头必须是金属制品。 ### 9.9.2 引入的软电缆的接地导线所用端子与电缆卷盘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活动接地触头应是双重的,如果是金属制品,每个都可以是滚珠轴承、滑动轴承或类似的轴承。 ## 10 端子或端头 ### 10.1 不可拆线的电缆卷盘应装有由锡焊的、熔焊的、压接的或等效的不可重复使用的接头所组成的端头。 不允许压接预先锡焊的软导线,但焊接处于夹紧区外侧者除外。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检查。 ### 10.2 可拆线的电缆卷盘应装有可连接外部铜导线用的螺纹型端子。 端子中用以夹紧导线的零件不得用来固定其他零部件,但可用于将端子保持在正常位置或防止端子转动。 内部连接应与外部软电缆的连接分开。 注:更换外部软电缆时,内部布线的导线能在端子里保持其正确位置,则该内部连接视作“不受外部软电缆连接的影响”。 ### 10.3 连接外部铜导线用的螺纹夹紧型端子 ### 10.3.1 电缆卷盘应装有能正确连接表 1 所示标称截面积的铜导线的端子。 | 额定电流 A | 标称截面积 mm² | 最粗导线的直径 mm | 标称截面积 mm² | 最粗导线的直径 mm | |---|---|---|---|---| | ≤16 的移动式电缆卷盘 | 1~1.5 | 1.8 | | | | ≤10 的固定式电缆卷盘 | 1~2.5 | 2.2 | 1~1.5 | 1.8 | | >10~16 的固定式电缆卷盘 | 1.5~2×2.5 | 2.2 | 1~1.5 | 1.8 |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进行如下操作检查:将最粗导线的绝缘去掉,并将硬的绞合导线的端部和软导线的端部,重新整形,然后插入导线。 应不用过度用力即可将已剥掉绝缘的导线端部完全插进夹紧件的开口里。 ### 10.3.2 螺纹型端子应能连接未经特别处理的导线。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检查。 注:“特别处理”一词,包括导线线丝的锡焊、电缆焊片的使用、孔眼的制作等,但不包括将导线插入端子之前的整形和为使线端强硬而对软导线的绞扭。 ### 10.3.3 螺纹型端子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用以夹紧导线的螺钉和螺母应为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相当于米制 ISO 螺纹)。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检查。 ### 10.3.4 螺纹型端子应能耐腐蚀。本体由 23.5 规定的金属制成的端子视为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由黑色金属制成的端子应进行第 26 章的试验。 注:其他材料制成的端子的试验在考虑中。 ### 10.3.5 螺纹型端子应固定得:当拧紧或拧松夹紧件时,端子不会松脱,内部导线不会受到应力,爬电距离及电气间隙不会降至低于第 24 章的规定值。 是否合格,在 23.1 的试验之后观察检查。 注 1:防止端子松脱的办法可以是:用两颗螺钉来固定,用一颗螺钉固定于凹槽里使端子不会明显位移,或其他的合适的办法。 注 2:仅用密封胶来覆盖而无其他锁定措施是不够的,然而可以用自固树脂来锁定正常使用时不会受到机械应力影响的端子。 ### 10.3.6 螺纹型端子应能夹紧导线而不过度损伤导线。 是否合格,进行如下试验检查: 将夹紧件接上表 1 规定的相应根数的导线,先接上标称截面积最小的,再接上标称截面积最大的导线。 夹紧螺钉或螺母要用表 2 规定的力矩拧紧。 | 螺纹的标称直径 mm | 力矩 Nm | |---|---| | | I | II | | <2.8 | 0.2 | 0.4 | | >2.8~3.0 | 0.25 | 0.5 | | >3.0~3.2 | 0.3 | 0.6 | | >3.2~3.6 | 0.4 | 0.8 | | >3.6~4.1 | 0.7 | 1.2 | | >4.1~4.7 | 0.8 | 1.8 | | >4.7~5.3 | 0.8 | 2.0 | 第 I 栏适用于旋紧后不会冒出螺孔的无头螺钉,以及不能用刀口宽于螺钉直径的螺钉旋具来旋紧的其他螺钉。 第 II 栏适用于用螺钉旋具来旋紧的螺钉和不用螺钉旋具来旋紧的螺钉和螺母。 每根导线均要进行如下的试验,见图 3 所示。 将一根导线的端部插进平板中的相应套管里,平板定位于试验设备下面的距离(H)处。套管孔直径和 H 值由表 3 给出。套管应位于水平面内,使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