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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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 comprehensive overview of safety production basic knowledge, including the 2024 HSSE overall work plan. It details key aspects of a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ncluding risk identification, hazard elimination, and employee responsibilities. The content also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related guidelines and regulations within varied industrial sett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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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 第一章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 ### 第一节安全生产应知应会 一、**2024年HSSE整体工作思路** 1、**一核心**:以"**10+39+139**"**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作为全年安全管理的核心任务。 2、**两关键**:以**事前风险辨识评价分级分色管控和事中隐患排查治理**作...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 第一章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 ### 第一节安全生产应知应会 一、**2024年HSSE整体工作思路** 1、**一核心**:以"**10+39+139**"**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作为全年安全管理的核心任务。 2、**两关键**:以**事前风险辨识评价分级分色管控和事中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过程管理的两大关键任务。 3、**三驱动**: **以安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技防提升驱动力量**。 4、**四重点**:以**重大危险源管控、重点设备设施管理、特殊作业管控、相关方一体化管控**作为日常安全管理的四项重点工作。 5、**五达标**:以**个人达标、岗位达标、班组达标、网格化达标和标准化达标**作为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常抓不懈,持续推进"铜墙铁壁"大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二、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1.**严禁**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严禁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停留**; 3.严禁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5.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6.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违规动火或吸烟**; 7.严禁私自**拆除、停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 **8.**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9.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10.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独立上岗操作; 三、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理念** **1大前提**: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安全。 **2项职责**:(1)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2)安全工作与经营工作同等重要,必须同安排同部署。 **3个必须**:(1)各级管理者必须进行严格、定期的安全检查;(2)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3)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4种含义**:(1)安全是对员工最大的关爱,最高承诺;(2)安全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发展的保障、家庭幸福的源泉;(3)安全是第一管理、第一责任;(4)安全是领导带头、人人参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人都是安全员。 四、公司HSSE**重要名词** 1、**方针**: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职业病防治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公司HSSE方针:**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3、**一图两表三卡**:安全网格化**责任图**;安全网格化**明细表**、安全网格化**检查表**;岗位风险**告知卡**、岗位应急**处置卡**、岗位**8S责任卡。(掌握内容)** 4、**三个必须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5、**安全风险等级**四色分级:红(最大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 6、**安全评价分析**方法:**SCL**(安全检查表法);**JHA**(工作危害分析法);**LSR**(风险等级评价,风险值R=可能性LX后果严重性S)。 9、**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2、**三导向**:目标、问题和结果导向。 13、**三清单**:业务、风险、管控措施清单。 14、**三责任**:属地、监督和执法兜底监管责任。 21、**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6、**33311**:3全面(网格化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作业活动风险全流程监管)、3责任(属地责任,监督责任,执法兜底监管责任)3清单(业务清单,风险清单,管控措施清单)1机制(责任监督考核机制)1目标(全力实现年度HSSE目标指标任务)。 17、**58311**:**5个基础**(班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程和标准,教育与培训,安全管理台账,设备与设施);**8个支柱**(作业前准备,班前班后会,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与治理,作业行为管理,作业过程控制,作业现场管理,标准化作业);**3个支撑**(安全管理活动,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持续改进);班组安全管理的**一个目标**;班组**安全网格化管理(**网格化责任区划分,网格化责任区巡检,网格化责任区现场管理**)**。 8、**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8、**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19、**四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场逃生方法。 22、**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人员不受伤害。 20、**五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开展消防宣传;会报火警。 23、特殊作业"六双"管理:双签字、双培训、双交底、双监护、双检查、双考核。 24.调岗培训: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25.四新培训: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五、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八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九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六十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5工伤认定基本知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①项、第②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③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①故意犯罪的; ②醉酒或者吸毒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6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 确诊职业病,关系到工人能否享受国家的劳动保险待遇,故不仅是医学上的问题,也涉及到正确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一般说,正确诊断依赖于下列三个条件: ①询问职业史 包括工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机会和接触程度,环境条件等资料,为深入了解病因,除口头询问外,有时需要直接到现场观察,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接触史的资料,仅有定性还不够,还应该是定量的,即环境监测资料或工龄的记录。 ②体格检查 与一般临床所用方法类同,但对某一类职业因素所致疾病,如职业史比较明确,则可根据发病特点,选择某些项目重点检查。 ③实验室检查 有一些职业病,临床表现不明显,常靠实验室检查。